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失犯罪刑法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过失犯罪刑法法条的规定是什么?过失犯罪刑法法条的规定是刑法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二、犯罪过失的种类有哪些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前提是行为人能够(应当)预见。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2、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的心理状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而疏忽大意是无认识的过失。3、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相同:两者都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区别:(意志上)间接故意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结果的发生符合行为人的意志,过于自信的过失是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结果的发生违背了行为人的意志;(认识上)间的主观上考虑避免结果的发生,客观上也没采取的措施;过于自信过失则考虑到可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用语上),一个是明知,一个是预见。三、过失的认定:1、认定疏忽大褐的过失应当从分析行为入手,根据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行为的客观环境以及行为人的知能水平,判断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否预见结果的发生。2、认定过于自信的过失:不能将合理的信赖认定为轻信能够避免;不能将遵循了行为规则的行为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现实生活当中有一些犯罪是当事人主观上追求被害者身体受到伤残,但也有一些是过失所导致的,而最常见的一种就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而没有注意交通规则所导致事故发生,在造成一些严重后果的情形之下将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编分则、第三章、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审认罪二审认为无罪法院会怎么处理?
      法院对于判决一般是二审终审制,就是说如果一审判决后被告对一审判决有质疑可以提出上诉的,进行二审判决。一审认罪二审认为无罪法院会怎么处理?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有什么要求吗?下面由我们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审认罪二审认为无罪法院会怎么处理?看是否有新的证据材料。如果一审认罪...


·对玩忽职守罪该如何处罚
      对玩忽职守罪该如何处罚 一、对玩忽职守罪要如何处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


·刑事抗诉申请书成功向哪一级法院提出
      刑事抗诉申请书向哪一级法院提出?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


·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刑事处罚有哪些?
      人民的健康安全是国家需要保障的最低要求,所以国家未来守好这一底线,制订了严格的针对此类犯罪的罪行,以防止并威慑相关拟犯罪的人员。那么,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刑事处罚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是什么? 非法制造...


·有期徒刑是缓刑还是实刑
      有期徒刑是实行,实刑就是要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一般来说就是需要实际在监狱或看守所里面服刑。缓刑的详细说法为暂缓量刑,主要指对已经构成犯罪的人员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


·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
      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因此它既有一般诈骗罪所具有的共性,也具有一般诈骗罪所不具有的特殊性。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该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呢?本文马上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 (一)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1、行为人主观上...


·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谁来执行
      在社会生活当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司法审判的时候,审判的结果是死刑并且立即执行的话。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该行为人所犯的罪行是非常严重的,甚至可以说是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所说的十恶不赦。针对这种犯罪类型的案件,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决死刑。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谁来执行? ...


·新刑法死缓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我国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已经在2015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新刑法修正案中对死缓的内容做了一些修改。那么修改后的新刑法死缓两年执行的规定是什么意思呢?判了死缓两年,两年后就一定会被处决嘛?为您解读。 新刑法死缓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死缓的全称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换句话说,...


·网络造谣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网络造谣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网络的迅速发展,使得各种信息大量涌入,为了博取眼球,到处散播谣言,发布虚假信息的人随处可见,造成了不少的社会动荡。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惩治广散谣言者,我国颁布了网络造谣罪司法解释,那么网络造谣罪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请随我们一起来了解...


·法律规定犯罪未遂是指什么
      犯罪未遂是指什么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态。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