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债务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关于债务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债务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是什么?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二、企业破产的顺序

1、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刻制清算组图章;在银行开立帐号;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

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2、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

清算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对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留守人员的确定,员工的安置及人事档案的管理;

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投资资产的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财务帐册、财务凭证的管理,银行帐号的管理,日常开销的管理和控制。

3、破产企业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

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

破产企业负债情况;

破产企业涉诉案件情况,包括破产企业作为原、被告正于诉讼中的情况,败诉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破产企业不作为原、被告,但为其他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或经营担保而涉诉的案件。

4、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5、指定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6、破产财产分配的步骤

(1)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

(3)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法院确认后三日内制作分配表

(4)清算组执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

7、制作破产清算报告

制作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法院。

8、终结破产程序

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企业申请破产后所面临的结果就是现有的资产基本上都会被依法拍卖的,债务上的问题就是能还多少是多少,如果资产全部拍卖了以后,现有的这些资金仅仅够支付员工的基本工资了的话,那欠的国家的税款还有其他的债权,就无法偿还了。


·公司清算中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1、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A. 清算组未履行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
  B. 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可以主张。
  ...


·一、公司破产剩余分配的财产金额一般会怎么处理?
      一、公司破产剩余分配的财产金额一般会怎么处理?一般情况下,需首先用财产变现所得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根据确定的债务清偿顺序依次清偿债务,债务清偿后,如尚有剩余财产,可按合资合同、章程、协议的规定处理,也可按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二、剩余财产分标准顺序公司清算中,股东平等原则仍然...


·关于破产清算重整的概念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破产清算重整的概念是如何规定的?公司是拥有独立资产的法人组织,独立的财产是其存在的前提。在公司经营出现无法跨越的困难后,一般会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则破产,再则重整,这两者既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也会发生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后果。关于破产清算重整的概念是如何规定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


·破产清算为什么按这种顺序进行?
      破产清算为什么按这种顺序进行? 一、破产清算为什么按这种顺序进行 破产清算顺序是参照破产法,所以在进行破产清算时需严格按破产法规定顺序进行操作。 二、破产清算顺序 1、开始程序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律师代理破产清算案件挣钱吗?
      律师代理破产清算案件挣钱吗?企业经济效益差,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的时候,会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通常,企业会委托律师代理破产清算案件。对于律师而言,需要做的工作非常多,要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协助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参与清算等。那么,律师代理破产清算案件挣钱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


·三方债权债务清算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什么
      三方债权债务清算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什么每一个公司都会有债权债务的,这是一个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因为这样,所以在企业破产之后应该就没有解释清楚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部的清算。同时因为债权债务涉及很多第三方的利益,所以应该共同清算,出具三方债权债务清算协议。 一、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


·企业破产法不出工资怎么办
      企业破产法不出工资怎么办?可以找单位协商要求结清工资,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仲裁之后可以进行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公司清算财产的范围?
      公司清算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一、公司清算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应当由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注: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收回。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担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有哪些 一、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


·公司清算组成员有什么要求
      1.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2.清算组不依照《公司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


·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有什么不同?
      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有什么不同? 一、二者概念不同 破产清算是指公司在宣告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