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发商破产清算业主能拿到房子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开发商破产清算业主能拿到房子吗?

一、破产清算业主能拿到房吗

1、如果业主所购房屋已建成,即便开发商已破产,也存在对购房者履约的可能,也就是说业主有可能拿到房子;

2、如果房屋未建成,且已付清全部房款额的情况下,破产财产内未包括购房者所购房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转移房屋所有权,但在购房者未付清房款的情况下,开发商可以自行选择解除购房合同还是转移房屋所有权。

《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二、开发商破产了业主怎么办

1、在业主已支付全部房款的情况下,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是享有优先赔偿权的,但如果购房者仅支付了房子的首付款,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宣布破产,业主可以要求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并让开发商返还首付款与利息。

2、如果房屋已完成了交付工作,但因开发商破产,购房者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虽然房屋已完成交接工作,但未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利息等相关费用。

3、虽然开发商已宣布破产,但购房者仍需偿还房贷,因为贷款与开发商并没有直接关系,是购房者与银行之间存在借款关系,若业主不按期还贷,银行会提起上诉,并将业主的账户进行冻结,甚至拍卖该房屋。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


·有限公司解散的情形
          一、公司章程规定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有其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的,公司应当解散。
      ...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一、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的清偿 1、破产费用: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


·个人是否可以申请破产
      个人是否可以申请破产 一、申请破产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


·公司破产清算债务怎么算?
      公司破产清算债务怎么算?许多公司之所以会破产,主要是因为公司的债务太多,已经没有任何利润和发展机会可言了。很多人都认为破产是解决公司债务的主要方式,但对于破产后的债务问题处理也有疑问,那么,公司破产清算债务怎么算?下面我们为您仔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破产清算债务怎么算 ...


·如果破产清算无法进行怎么办
      如果破产清算无法进行怎么办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


·公司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有哪些
      公司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有哪些部分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公司破产,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公司需支付员工一定的赔偿金,公司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讲讲公司破产员工补偿的一些相关知识。 公司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


·隐名股东如何参与清算应该怎么办理
      隐名股东如何参与清算应该怎么办理根据公司法及司法实践,隐名股东确认股东资格的途径主要有:1、取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实际出资人未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


·企业公司的股东撤资如何清算?
      企业公司的股东撤资如何清算?需要明确的是,企业公司的股东是不可以撤资的,有关清算情况是对股权进行清算,然后进行合法的转让。撤资是受到法律严格限制的,最好转让股权。清算是公司在破产或解散时的法律程序,此时不需要清算。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包括和公司其他股东和受让人之间的谈判。  《公司...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是怎样的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是怎样的 企业宣布破产后,所面临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当企业宣布破产以后,一般会有专门的人员来管理公司的破产以后的相关工作。破产管理人在对企业进行清算的时候,也是有工作流程的,相关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的时候,应该按照工作的流程来规定,不可以随着自己的性子乱来。接下来...


·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 《企业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第2条则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