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申请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形有哪些1、公司经营存在违法行为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2、公司经营不善,宣告破产,可申请注销;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到期或者其他的解散事由;4、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可申请注销。二、公司注销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五、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六、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申请公司注销,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当然也有可能是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而在申请注销公司之后会进入到清算程序,这个时候会对公司的财产、债务等作出清理,债务该偿还的进行偿还,有剩余财产的话,该分配给公司股东的就分配给公司股东。



·怎样成立私募基金的公司?
      怎样成立私募基金的公司? 一、怎样成立私募基金 1、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按照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解释,私募基金管理人适用同样的标准,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


·公司法人更替如何办理?
      公司法人更替如何办理?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


·办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办公司需要手续和证件: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授权书及申请)。2.确定公司住所(房屋产权或租房协议)。3.形成公司章程。4.刻私章(股东)。5.办理验资(会计师事务所)。申领营业执照《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


·公司法人章的刻制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章的刻制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章的刻制流程是什么 1、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规范》第二十条规定:刻制公章应当经县级公安机关开具《刻制公章准许证明》,《刻制公章准许证明》上需加盖县级公安机关公章。 2、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规范》第...


·股东名册要记载什么事项
      股东名册要记载什么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在制作股东名册时,要求记载事项必须准确。真实,不得有虚假记载。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装修公司签了合同还能毁约吗
      装修公司签了合同还能毁约吗 一、装修公司签了合同还能毁约吗? 1、装修公司签了合同就不能毁约了,如果和装修公司签了合同,交了定金,想违约,定金是不能退还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


·股东出资类型有哪些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


·股东会行使下列哪些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哪些职权 一、股东会行使下列哪些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


·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内容是怎样的?
      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内容是怎样的? 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一条 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


·有限合伙企业具有哪些特征
      有限合伙企业具有哪些特征第一、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第二、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


·公司监事会成员有哪些 公司监事会的责任是什么
      公司中除了会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外,其实还是有监事会的,这点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太了解。一般监事会的作用其实也就是对公司的一些重大决策、决定进行一个监督。而监事会里面也是有相应成员的,那么公司监事会成员有哪些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公司监事会成员有哪些监事和监事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