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能判死刑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能判死刑吗《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非法所得的数额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收入是计算非法所得的基础。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收入,应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国家发放的各种补贴、本人的其他劳动收入、亲友的馈赠和依法继承的财产。非法所得数额应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与其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计算。计算非法所得时,应将合法收入部分扣除,只计算差额部分。如果行为人能够说明财产的来源是合法的,并经查证属实的,应作为本人的合法收入;如果行为人不能说明财产的来源是合法的,则应减去其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即视为非法所得,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要知道,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律中规定了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也就是说,要是行为人并不具有这样的特殊身份,那么最终不能以本罪论处,但却有可能涉嫌构成其他的犯罪。而很多时候说不清楚自己财产的合法来源,往往又会与贪污、受贿牵扯在一起。因此,很多时候在认定构成本罪的时候,多半也会涉嫌构成贪污、受贿罪。



·诉讼时效中断刑事诉讼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一、诉讼时效中断刑事诉讼法中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


·网络诈骗15万判几年缓刑?
      网络诈骗15万判几年缓刑?网络诈骗15万的罪名成立,会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共同犯罪有主犯和从犯之分,退赃属于从轻的量刑情节。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法院可能会考虑酌情减轻处罚,三到十年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如果没有其他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话,恐怕难以判缓刑。《...


·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以及经济损失,因此,我国的交通法规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将会进行严厉的处罚,确保交通安全事故不会发生,那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我们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


·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包括哪些
      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包括哪些 一、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包括哪些 (一)在犯罪构成上,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而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


·新刑法死缓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死缓是一种特殊的死刑制度,对于那些应处以死刑又不需要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应该判以死缓。2015年,我国推出了《刑法修正案(九)》,这是对刑法的最新修订,那么那么新刑法死缓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法律资料,我们一起做个了解。 一、《刑法修正案(...


·哪些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具有生命之他人,不问其年龄、性别、种族、职业、地位、生理及心理状态如何,均受刑法的保护。那现实生活中哪些行为构成故...


·走私烟草怎么量刑
      要看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判断。(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无罪怎么写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无罪怎么写 现实中,可能公民会因为涉嫌构成犯罪而被依法提起公诉,但此时未经法院的审判,并不能确定就一定构成犯罪,因此委托的刑事律师才会在诉讼过程中为被告人提供无罪辩护,而此时需要书写的辩护词也是无罪辩护词,那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无罪怎么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用文字性骚扰算不算犯罪 一、用文字性骚扰算不算犯罪?
      用文字性骚扰算不算犯罪 一、用文字性骚扰算不算犯罪? 文字性骚扰不属于犯罪,性骚扰原则上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性骚扰是一种不法的行为,依现行法律规定尚不构成犯罪。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


·刑诉法证据手机短信符合规定吗
      在刑事诉讼案件处理过程中,需要一些物品或信息作为证据来帮助案件的解决,但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作为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种类做了具体的规定,那么刑诉法证据手机短信符合规定吗?下面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一、刑诉法中证据的种类: 1、物证 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


·遗失物能否盗窃,盗窃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在生活中,人们会因为自己的疏忽而导致自己的东西遗忘在某个地方。这时候这个物件就成为了遗失物。往往人们看见有无人认领的遗失物时都会容易产生贪恋占为己有,那么问题来了,遗失物能否盗窃,也许您对遗失物的法律认识不多,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您可以作为参考。 一、遗失物能否盗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