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实施金融合同诈骗的怎么处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实施金融合同诈骗的怎么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将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金融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在为金融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设立的相对确定的判断标准中,将控制条件作为第一层面的判断标准, 将失控条件作为第二层面的判断标准,基本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判断体系。2.数额在公安机关对金融诈骗犯罪进行查处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否具有特定的数额是决定是否作为诈骗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对于金融诈骗犯罪和经济犯罪中涉及到“数额”的犯罪基本都作了具体的规定,达到这一数额的,才能构成刑事犯罪立案、追诉,追究刑事责任;未达到《追诉标准的规定》中的数额的,不构成刑事犯罪,只能作为一般违法行为追究相应的民事或行政责任。3.金融诈骗的犯罪主体修订后的刑法只规定了单位可以成为四种金融诈骗犯罪行为的犯罪主体。单位是金融活动的主要主体,如申请贷款的多为单位,信用卡有单位卡和个人卡两种,在投保和有价证券(如股票)交易中,以单位为大户。4.金融诈骗的主观要件金融诈骗犯罪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故意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金融诈骗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因为:a.间接故意不存在犯罪目的,而金融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b.从金融诈骗行为方式来看,诈骗人必须实施欺骗手段。如果行为人在采取欺骗手段时存在漠不关心的放任态度是不可能使人上当受骗的。c.金融诈骗犯罪故意产生时间有先后之分。只有产生诈骗故意并实施诈骗行为,才能以诈骗犯罪论处。如果将诈骗时间提前至刚刚开始进行金融活动之时,据此认为此时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显然是不妥的。因此,金融诈骗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人民法院对于实施金融诈骗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除了要处相应的有期徒刑,另外,还应当进行罚金处罚,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由于身体原因而不能由看守所进行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需要交纳相应的保证金或是保证人。



·钢材贸易合同样本怎么写?
      钢材贸易合同样本怎么写? 钢材贸易合同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泥购销合同...


·旅游合同违约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旅游合同违约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流程是怎样的?近几年来我国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带动了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业蒸蒸日上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的问题,比如旅游合同违约等问题。旅游合同违约直接向法院起诉,视为民事违法行为。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诉讼的流程及两种违约情况。 一、旅游合同违约诉...


·孕妇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孕妇合同到期,公司是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只有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满时,方可终止。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34条,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


·合同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生效?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的体现,而合同只有在生效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合同究竟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生效呢?此外,在实践中,未成年人有权订立合同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合同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生效 按照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


·合同诈骗罪辩护意见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合同诈骗罪辩护意见辩护意见:合同诈骗罪和合同纠纷的构成要件不同1、合同诈骗罪行为人在主观上要有犯罪的故意,即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和目的,而合同纠纷行为人则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这是区别合同诈骗罪与合同违约的主要界线。如果行为人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只是由于某种原因而未能完全...


·合同内容前后矛盾如何处理
      合同内容前后矛盾如何处理合同本身前后矛盾的合同条款,其效力如查确定的问题,应按如下层级程序来处理:一是首先看合同的整体意思,根据签订合同的目的,公平的去理解,争取达成一致的理解;二是如果理解上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如果是格式合同按照不利于出具格式合同的一方的解释进行理解。三是如果不是...


·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吗?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


·合同履行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有哪些?
      合同履行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是为了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合同双方切实履行义务从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这一权利仅停留在听说过的认知层面,具体并不了解。下面,我们详细为您解答合同履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居间合同违约金有哪些陷阱
      居间合同违约金有哪些陷阱 一、签订居间合同违约金陷阱 从法律上讲,违约金条款的作用是用来约束合同双方的,以促使双方积极履行合同。然而,在目前二手房市场上,笔者发现有极少数不规范的中介公司利用其居间地位,设置“违约金陷阱”,非法获取委托人的违约金。其常用的操作手法如下: 1、中介...


·最新洗涤购销合同范本
      最新洗涤购销合同范本 洗涤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买方) :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卖方) :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 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保洁用品及耗材并进行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


·合同根本性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根本性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1、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有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 2、迟延履行 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