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偷税漏税归什么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企业偷税漏税归什么管?企业偷税漏税归税务部门管,偷税漏税是由税务部门进行教育责令修改并罚款。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二、新刑法偷税漏税的法律规定《刑法》第201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在当代社会税收是必须缴纳的,因为税收是我们国家的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会利用这部分的税收对一些基础的公共设施作出一定的建设,而且偷税漏税的行为无疑会导致相关的税收秩序的混乱,必须要予以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



·修改股东出资期限一般须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公司以多数决方式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确定的股东出资期限,受损股东可以诉请确认决议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或股东出资协议确定的股东出资期限系股东之间达成的合意。除法律规定或存在其他合理性、紧迫性事由需要修改出资期限的情形外,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出资期限的决议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公司股东滥用控股地位,以多数决方式通过修改出资期限决议,损害其他股东期限权益,其他股东请求确...


·公司乱扣钱如何办
      可以拿着工资发放凭证先向仲裁委员会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对劳动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


·一个企业的管理能力
      一个企业的管理能力,同时也是对这些高管的考验,很多时候直接通过公司的劳动关系就能够反映出来的。并且和谐的劳动关系也在于公司确实能够采取一些有效的预防措施,把工伤事故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当中的,随着企业这种意识越来越强烈,所以工伤事故比较少见,因此遇到工伤事故的职工本人自己就不...


·投资公司法人不能变更吗,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投资公司法人不能变更吗,变更流程是怎样的?每个公司都有固定的投资公司法人,公司大多不愿意更换公司法人,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更换,根据法律规定是要走相关流程的,当然也要提供一定资料。那么,投资公司法人不能变更吗?有哪些流程及资料?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投资公司法人不能变更吗?...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负责吗?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负责吗?《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总公司能否与分公司签合同?
      总公司能否与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和分公司都是属于同一家,而双方要签订合同的话,一般都是属于公司内部的协商事宜,两者在进行签订的时候就要协商好里面的条款,确定这里面的条款是可以很好的保障各自的权益。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


·财产保险中企业财保的含义是什么?
      财产保险中企业财保的含义是什么? 一、财产保险中企业财保的含义是什么? 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和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保险标的的存放地点相对固定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企业财产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的主要险种之一,其适用范围很广,一切工商、建筑、交通、服...


·股东与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股东与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股东与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说来,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


·物业公司的义务包括哪些
      物业公司的义务包括哪些 一、物业公司的义务包括哪些 以《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为例第十三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 (一)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产权人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其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承担居住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维护、清扫保洁以及产权人...


·新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的规则有哪些
      新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的规则有哪些?如今,股份制公司的不断发展,许多人通过投资,技术入股等许多途径得到公司的股份,然而,他们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却不是很了解,从而不能很好的维护自身权利。那么,就会有人问,新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的规则有哪些?这里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吧。一、法律政...


·注销分公司时需要总公司提供什么资料 ?
      注销分公司时需要总公司提供什么资料 ?一、注销分公司时需要总公司提供什么资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