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的赔偿程序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每年随着机动车的逐年增长,道路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或多或少的都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有的很快解决,有的轻则拖个一年半载,重则无限延期。那么问题来了长时间得不到解决,我们应该怎么办呢?现在让来解答说明一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的赔偿的程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交通事故仲裁赔偿程序

申请仲裁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请求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可以通过和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端外,还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交通事故造成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

申请仲裁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请求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的行为。

1、仲裁准备。

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仲裁申请后,首先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书副本、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其次将收到的被申请人答辩书副本在规定期限内送达给仲裁申请人,被申请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庭由当事人选定或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可由1名或3名仲裁员组成。

2、仲裁审理。

对当事人提请仲裁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实质性的全面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3、评议和作出仲裁裁决。

仲裁庭在查明交通事故的原因、责任以及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的基础上,对损害赔偿纠纷作出实体裁决。仲裁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果在评议案件过程中无法形成多数意见,则根据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终局的仲裁裁决。此外,仲裁庭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仲裁的过程中,如果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仲裁庭也可以就该清楚部分的事实先行裁决。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

4、仲裁裁决的执行。

由于仲裁机构是民间性争议解决机构,因此仲裁机构无权自行强制执行仲裁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义务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即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需要注意的问题

1、交通事故赔偿能不能仲裁

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由此可知,当事人就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2、选择仲裁须以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且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①、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②、仲裁事项;

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的写法与其他协议的写法基本一致,仲裁协议中只要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三方面的内容即可。

3、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2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必须遵守相关时限要求

①以仲裁方式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裁决,或认为裁决错误申请撤销,均应在一定期限内提出。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裁决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5、应消除“只有诉讼或准备诉讼才能申请财产保全”的认识误区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93条规定可知,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保全与诉前保全两种,所谓诉讼保全就是在诉讼中申请的财产保全,诉前保全就是在尚未起诉时申请的财产保全,对于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此,当事人甚至包括许多审判人员都存在一种认识误区,误认为只有对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或当事人准备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案件才能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的案件不能申请财产保全。

②对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的案件,只要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当事人同样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8条明确规定:“ 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自从实行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后,给人们带来了便利,简便、明了,的解决方法。简便快捷的仲裁方式降低了经济成本。对于赔偿金额不大,在没有责任划分的争议中,使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的方式是解决案件的佳途径


·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是什么
      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是什么 一、什么是股权质押回购交易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二、定义 上海证券...


·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处理?
      在房价日益飙高的情况下,消费者在买房的时候容易忽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将成为消费者权利被侵犯的隐患。比如,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处理,这是很多消费者遇到的令人头疼的问题。我们接下来给您支支招。消费者在购房的时候签订了购房合同。开发商无正当理由延期交房的,购房人的选择如下: 一、购房人的...


·交通事故处理步骤是怎样的
      由于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因此一旦发生事故最好事先了解清楚交通事故处理步骤方面的内容,这样结合实际情况,在处理过程中小心谨慎,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这个交通事故的处理步骤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处理步骤是怎样的 1、受理报案。公...


·高空坠物砸车如何理赔?
      高空坠物砸车如何理赔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汽车是现代人出行的普遍方式,有条件的家庭几乎都会选择购置一辆车代步出行,导致现在的车辆越来越多,势必造成拥堵。在北京更是如此,于是交通管理局就采用限行等方式来缓解交通压力,那我们就来看看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 (一)自20...


·车祸致人死亡同等责任是什么?
      车祸致人死亡同等责任是什么?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购买车辆的数量也在急剧的上升,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多,车祸越来越多。在现实生活中,车祸经常会导致人死亡,这时候会涉及到车祸致人死亡同等责任这个概念。那么,什么是车祸致人死亡同等责任呢?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什...


·走私汽车如何判
      走私汽车区分以下几种情况定罪处罚:1、走私汽车为全新车。由于国家并不禁止进口全新汽车,所以,走私全新汽车按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处罚。2、走私汽车为旧车。按照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3、走私汽车既有全新车,又有旧车。按走私普通货物罪和走私国家禁止进口货物数罪并罚。《中...


·一、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给误工费吗?
      一、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给误工费吗? 会赔偿误工费的;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规定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规定,酒驾属于一般的违章行为,但是醉驾的话就是属于比较严重的刑事类犯罪案件了。也就是说酒驾和醉驾对当事人的影响肯定是不一样的。所以有些司机在酒精测量以后如果被判定为醉驾的话,想尽各种方法想要改成酒驾。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生活中醉驾如何改酒驾? 一、被...


·一、发生交通事故没人伤全责什么后果?
      一、发生交通事故没人伤全责什么后果?发生交通事故没人伤但是负全责的虽然不需要进行赔偿但是却要接受交警部门的批评教育。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是很危险的事情,如果导致人员受伤的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相应的赔偿,但是如果没有人员受伤的是不需要进行医药费等项目的赔偿的。二、相关内容拓展...


·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