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1、事先审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

通常,如果开发商有房屋的预售许可证,将有相关的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书等。因此,买家在购买新房前应检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并检查原件以防止复制品被伪造。

2、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签订合同

买方应根据标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并按照文中列出的条款逐一填写。不要随意签署开发人员自己的《订单协议》。因为这不是购买房屋的必要程序,所以这种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是不平等的,而且它本身特别不利。

3、签订合同,事先约定支付时限

由于各种原因,房屋交付延迟时有发生,以避免开发商对预售合同大做文章,例如只说明完工日期,而不是说明交货日期,等,并使用一些模糊的语言。在签订合同时,购买者必须将交货日期指定为“当月的某一天”,并说明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开发商应承担哪些责任。

4、考虑无法借用的情况

现在人们通常需要从银行借钱,但可能会有一些买家因信贷或其他问题而拒绝贷款。因此,购买者必须与购买合同中的开发商达成一致,如果买方是如果贷款被拒绝且无法购买房屋,开发商必须退还押金和买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如果购买合同中没有协议,个人买方不仅会退还押金,还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5、确认各种费用的支出

在支付房子时,大多数买家将不得不支付部分款项,如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财产费等。除此之外,可能会有一些小费用。为避免将来与开发商发生纠纷,最好事先确定哪部分费用。

二、购买房子须知哪些常识?

1、选择可靠的房产中介公司,最好是有知名度的公司或是直接到楼盘的售楼处去购房,这样保证了购房的可信度,不容易上当受骗,出了问题也有解决的地方。

2、了解房屋的类型,是期房还是现房。期房是指那些还没有建设完成的,不能立即交付使用的房子,这种类型的房子购买后还要等一段时间才能装修入住。现房是付完款就可以交付使用的,装修过后就能入住了。

3、选择位置很重要,地段要好,在大城市要靠近交通枢纽,便于交通。最好是要靠近大型超市、学校这些地方。

4、买房时要看小区的配套设施完不完善,是不是实用。绿化条件是不是够好。

5、需要贷款买房的,银行的流水账要做的够好才能通过贷款,否则很难通过贷款。

6、购买二手房要实地考察,避免购买的二手房设施不完善,房屋质量有问题。

7、签购房合同时要看清各项条款,不能掉入条款陷阱,引起后面不必要的麻烦。

8、了解相关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一般企业都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9、如果购房时出现多出来的实际面积,要了解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10、了解房子的间距,光照等,采光也是比较重要的。

11、如果要买靠近马路的房子,一定要弄清房子的隔音效果好不好。

12、售楼处的沙盘做的好看不代表房子就那么好看,所以还是实地考察购买现房比较保险一点。

在近几年中也是会有不少的公民会购置自己的房产,那么在购房后也是需要与销售方签订购房合同,为了避免出现一方多卖的情况也是需要提前在房屋管理系统上进行网签,然后在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也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什么是房产公证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


·商品房销售种类包括哪些 销售商品房一般都是由开发商直接销售
      商品房销售种类包括哪些 销售商品房一般都是由开发商直接销售的,如果是从私人手里购买的商品房,此时无论房屋是否被装修使用过,这样的房屋都统称为二手房。在销售商品房的时候也有具体的种类,但不管是哪种情况下都要求达到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销售。那到底商品房销售种类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


·租房子要注意什么
      租房子要注意什么 一、租房子要注意什么 1、租房时应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房产证原件,如果房产证在办理过程中,那应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如果是帮别人出租房屋,那要出租委托书、委托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 2、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一)借名购房政策房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一)借名购房政策房。实践中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首先可能遭遇举报等风险。即便买了,因名义产权人反悔,导致出资人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也非常多。而且名义产权人与出资人之间往往具有亲朋、同事等某种亲密关系,很不重视书面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因此出现纠...


·签订租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除了法律中明确规定对房屋租赁关系中当事人进行保护外,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租房协议的内容,也是可以对自身利益作出一定保护的。而想要得到一份比较好的租房协议,那么就要先搞清楚写租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租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1、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提前多久续签?
      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提前多久续签?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续签。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千万不要以为“双...


·一、回迁房产权问题是什么?
      一、回迁房产权问题是什么? 回迁房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 1、业主已取得《房...


·一、北京两限房新政策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北京两限房新政策的申请条件是什么?(一) 申请人应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具有本市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家庭总资产净值须符合以下规定的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申请购买两限房家庭年收入、住房及总资产净值须符合的标准...


·一房二卖——房产转以后再卖
          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合同法》第132条第1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


·离婚房产如何估值,房产如何分割?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是比较高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首先需要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一般来说,争议最大的共同财产即为房产,由于在房屋购买后,会出现物价上涨,导致房屋贬值、增值等现象,故而在离婚时,需要对房产价值进行估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一、赠与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
      一、赠与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 赠与房产过户流程主要是: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到当地的房产公证处办理公证; 3、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相关知识: 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