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到期必然终止劳动关系?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合同到期必然终止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合同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劳动合同的签订,能有效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合同期满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事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劳动关系就自然终止。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关系的呈现形式之一,是双方对建立劳动关系,及其劳动关系中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劳动者继续依据用人单位的安排提供劳动,并接受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和约束,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则应当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并未终止,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和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既不安排与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也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应当视为合同双方同意以原合同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关系。反之,如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并未再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未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即双方没有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则应当认定劳动合同终止后,双方不再具有劳动关系。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到期是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形之一,但是并不是都所有情况到期就是终止关系。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仅仅但看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单位继续使用员工从事劳动,即便是没有续签合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单位就应该向员工支付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在什么时候能辞退员工
      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权利,同时也给予了员工辞职的权利。但不管是哪一方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这都需要在符合规定情形下进行。那么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在什么时候能辞退员工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在什么时候能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


·施工方承担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吗?
      施工方承担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吗? 一、施工方承担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吗? 施工方是否承担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主要是判断施工单位是否尽到了法定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规定: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劳动者被公司裁员怎么赔偿
      劳动者被公司裁员怎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


·工伤鉴定还没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办?
      工伤鉴定还没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办?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应到相关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等级后,依据该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作出赔偿。但实践中会有一些员工在工伤后刚好劳动合同到期,而此时公司又不与其续签合同,那工伤鉴定还没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


·一、劳动合同法工伤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工伤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对劳动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减人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对...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签订个大大小小各种合同,在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你是否认真的看过合同条例。合同的签订是会产生法律效益的,那么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你了解多少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哪些是值得我们去深思了解的。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


·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
      若劳动者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企业单位领导人不确定其受到的损害是否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导致的,会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做工伤认定,对于劳动在限定期限内向当地社保局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下岗待业人员等与新的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用工关系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第32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按劳动关系处理。”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相应地,劳动者...


·上海市工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上海市工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国法律规定,政府在征收土地时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否则政府无权征收该部分土地。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很大,各地的土地产值各不相同,因此相应的补偿标准应由各地方政府制定并发布公告。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上海市工厂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起诉后学校欠钱不还工程尾款怎么办
      起诉后学校欠钱不还工程尾款怎么办 一、起诉后学校欠钱不还工程尾款怎么办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百。经常给施工方公司打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要注意打电话的时候记得录音,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还可以通过挂号信的方度法给施工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用来阻断诉讼时效。2、亲...


·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补偿?
      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补偿?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没有法定过错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合同的支付赔偿金。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一)、辞退补偿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