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人伤主次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事故人伤主次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包括当事人的详细个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驾照等),车辆的信息(行驶证、交强险保单),交通环境的信息(天气阴晴、路面状况等)。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当事人、证人等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描述形成的事实,包括时间、地点等。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照片、绘制示意图、搜集的物证等),当事人及车辆的检查、检验及(当事人受伤状况、驾驶员饮酒状况等)、证人证言。原因分析包括交警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内在根源的分析、判断。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二、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除此之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无论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都必须报警;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仍然应该报警。

如果自己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民事赔偿的这件事情上最好是两个人协商,因为负次要责任的当事人不一定就赔偿的多,有可能当事人开的车的车损就高达十几万元。可是,主次责任很多时候不是用肉眼可以判断出来的。


·可交换债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可交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


·出了交通事故无交强险怎么办
      出了交通事故无交强险怎么办当出了交通事故,但是没有交强制险,原本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就由车主承担,因为不交强制险原本就已经是违法行为,所以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应当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里进行全额赔偿,如果有超出部分,则按照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大小进行比例分配。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的解...


·对于二手车保险怎样过户?
      对于二手车保险怎样过户?1. 主要进行保单要素的一些批改,关键是批改被保险人与车主。所需要的资料比较简单,带上保单和车辆过户证明,由原来的车主到原来买保险的保险公司营销网点去办理即可。2. 方式,就是申请退保,即把原来那份车险退掉,终止以前的合同。这时只需要缴纳从投保开始到退保这...


·车位租赁合同纠纷该如何避免?
      车位租赁合同纠纷该如何避免?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日渐提高,许多人家都有了自己的私家车,私家车保有量急剧增长,但是小区建筑面积却不会随着扩大,业主间因车位问题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小区业主在租赁车位时与管理处的矛盾也日渐激化。那么,如何避免车位租赁合同纠纷呢? 一、如何避免车...


·交强险条款是怎样的
      交强险条款是怎样的 保险在我们的生活中已变得经越来越常见,交强险是国家强制险,是车主必须购买的保险,一般是由我们所投保的别的车险的保险公司代为收取。那么你知道交强险条款是怎样的吗?它的赔偿限额是多少呢?请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强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


·地下车位土地使用年限和产权一样吗?
      地下车位土地使用年限和产权一样吗?一、地下车位土地使用年限和产权一样吗? 车位产权办出《房地产权证》后作为物权拥有是无期限的,但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与车位所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因此,应该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其土地使用期限。但住宅使用土地使...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


·营运车险保险多少钱?
      营运车险保险多少钱一年 ?一、营运车险保险多少钱一年 营运车与非营运车的车险费用差别主要是,前者在计算保费以车辆的吨位,营运的性质以及车辆的使用年限为衡量标准,后者则是新车的购置价格、上一年的出险记录以及使用年限。 对于网约营运车,一年的车险费用在7000-15000元左右...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定罪量刑是怎么样的 ?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定罪量刑是怎么样的 ? 一、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定罪量刑是怎么样的 ?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


·工伤保险一月交多少钱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根据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率也不相同,一般是0.5%到2.0%之间,缴纳的费用也不一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


·离婚案件诉讼费谁来交
      离婚案件诉讼费谁来交 1、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