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到期了提前多久通知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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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到期了提前多久通知收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罪犯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公安机关予以协助。监狱管理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监狱应当立即赴羁押地将罪犯收监执行。公安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由罪犯居住地看守所将罪犯收监执行。第三十条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期届满的,由监狱、看守所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对于监外执行程序的认定和处理在司法实践中是非常常见的,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办理,如果在监外执行到期后没有及时办理收监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来申诉处理,并追究司法机关的相关不作为的责任。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执行逮捕前会通知嫌疑人吗
一、执行逮捕前会通知嫌疑人吗?
1、执行前不会通知犯罪嫌疑人,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向嫌疑人宣布逮捕决定。
2、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有批准逮捕的权利,但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不是检察院通知犯罪嫌疑人,而是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时,需要...
·有哪些情况适用监外执行
有哪些情况适用监外执行
一、哪些情况适用监外执行
1.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主体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主体有哪些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主要有: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审计、外汇管理等行政机关。另一种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是有限的,除了加处罚款的...
·强制执行是向一审法院申请,还是向终审法院执行?
无论二审是维持原判,还是改判、调解结案,都由一审法院强制执行,要快速向一审法院申请法院执行,采取措施保障执行的实现。
判决生效日期从终审判决送达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有几种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有几种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
·国土局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么?
国土局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么?
一、国土局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么?
不具备行政强制执行权,需要向法院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
·法院执行局办案流程是什么
随着法律意识加强,很多案件都上升到法院去解决。其中,法院执行局是法院的执行机构,它的工作主要是法院审判之后去执行法律文书。比如说张三上法院告李四偷了他家的牛,法院判决牛是属于张三的,但是李四不把牛还给张三。这时候执行局就发挥作用了,执行局就会强制执行把牛还给张三。那么法院执行局办...
·探视权强制执行有用吗?
探视权强制执行有用吗?
修订后的《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所以探望权是可以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司法实践部门在探望权立法时也有不同意...
·不批准逮捕公安局发文之后也由公安局进行执行吗?
一、不批准逮捕公安局发文之后也由公安局进行执行吗?
不批准逮捕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将被拘留...
·有什么情况会监外执行?
有什么情况会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我国规定的法院强制执行措施都有哪些
我国规定的法院强制执行措施都有哪些
对于法院生效的判决,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按照其中的内容来实际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此时就会涉及到强制执行措施的问题,那我国规定的法院强制执行措施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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