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拘役释放人员外出是否可以?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拘役释放人员外出是否可以?拘役释放人员外出是可以的,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外出打工,与正常公民享有同样的社会权利。由司法机关(包括监狱管理人员、公安机关民警等)出面向有关单位推荐或保举刑满释放人员就业不失为一种促进刑满释放人员多就业、快就业的一种好办法。这种办法已由某地一位民警做到了,这种模式有大力推广的必要。二、司法解释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自己能给自己找个工作(给别人打工还自己开店),当然更好。但是刑满释放人员出来后有多少能找到工作或自己做买卖的,恐怕不在多数。有不少服刑人员出来后,仍旧是东溜西逛、胡吃海喝,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工作,一方面可能是由于他主观不努力的原因,也可能是由于客观上的原因。招工单位普遍不愿用有犯罪前科的人员,这是不用说的事实。在这个时候,如果司法机关不出面“帮”一下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刑满释放人员就会大部分游荡在社会上,当无法生存时,他们就很可能继续铤而走险、重操旧业,重新犯罪。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在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中,犯有前科的并不在少数。这说明,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问题已经成为不容我们忽视的一个问题,它关乎着我们社会的整体治安问题。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无事可做,每天游荡,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一个隐患,需要有关部门认真对待、着力解决。由司法机关(包括监狱管理人员、公安机关民警等)出面向有关单位推荐或保举刑满释放人员就业不失为一种促进刑满释放人员多就业、快就业的一种好办法。这种办法已由某地一位民警做到了(具体是哪位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是在央视新闻频道播出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人被判处拘役,实际上在我国所有的刑罚执行当中算是比较轻微的,当拘役这种刑法执行方式完毕之后,那么被释放的相关的人员就可以正常的从事一些生产生活的活动,毕竟他们也是要生存下去的。



·股东没任职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股东没任职构成挪用资金罪吗?股东没任职的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


·刑事拘留期限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刑事拘留期限是否可以折抵刑期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


·关于审理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关于审理诈骗罪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属于诈骗罪,个人诈骗应当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2-20万元,诈骗数额巨大,应当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5-50万元,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应当赔偿10年以上有期徒刑,没收财产。 二、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


·洗钱罪的量刑与数额有关系吗?
      随着时间的发展,我们国家的各项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也规范了每一位公民的行为,明知道对方是不法组织,还通过一些手段进行洗钱,就触犯了洗钱罪,那么洗钱罪的量刑与数额有关系吗?根据法律规定洗钱罪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涉案金额较大,将会处以五至十年有期徒刑。洗钱罪的量刑与数额有关系...


·刑诉法执行死刑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刑诉法执行死刑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可能您都知道在美国是没有死刑的,但是在我国是存在死刑,执行死刑的时候需要严格的注意因为死刑架我国是最盐中的一种惩罚方式,因此他都想知道刑诉法执行死刑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刑事...


·滥伐林木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我们都知道滥伐林木是犯罪行为,但是关于滥伐林木罪的法律规定了解不多,很多人也会好奇到底滥伐林木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呢?对此罪又该如何处罚呢?下面我们将为你解答相关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滥伐林木罪的定义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


·监视居住后判刑的概率大吗?
      监视居住后判刑的概率大吗?被监视居住与判刑概率大小其实并没有直接关系,监视居住只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待审判后如果构成刑事犯罪一样要判刑的。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怎么罚?
      质量一直以来是各个商品的第一要求,质量只有合格了才能去谈别的项目,因为消费者第一考虑的就是商品的质量问题,在我国也有很多假冒伪劣产品,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有一定的处罚,那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怎么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怎么罚? ...


·刑事案件中律师辩护有什么作用?
      刑事案件中律师辩护有什么作用?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案件所处的阶段不一样,律师的工作也不一样,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做以下工作: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判罚是什么?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判罚是什么?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本罪在具体行为方式上表现为下述四种情形:(一)供水单位供应的...


·刑法中被判处拘役有节假日么
      刑法中被判处拘役有节假日么 一、刑法中被判处拘役有节假日么? 拘役没有节假日,所有的刑罚方式都没有节假日。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