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抓娃娃鱼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非法抓娃娃鱼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大鲵为我国特有物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案例:非法猎捕大鲵幼苗153尾被判刑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量刑要看情节是否严重,不严重的话一般不会判刑,只会罚款。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至于情节是否严重的判定比较复杂,具体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海洋执法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综上所述,对于非法抓娃娃鱼的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还是会对行为人判处有期徒刑的处罚的,同时也会判处罚金,具体的量刑还是会看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对于猎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的会进行严厉处罚。



·怎么判定是不是诽谤罪?
      怎么判定是不是诽谤罪? 怎么判定是不是诽谤罪? ?1、本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


·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在对犯罪分子作出最后的判刑时,是否能够宣告缓刑,并不是由法官自己决定的,而是要看是否满足法律中关于缓刑的规定,其中在一些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应当宣告缓刑。那到底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三年以...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怎么量刑?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怎么量刑? 一、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怎么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


·民警超期羁押属于犯罪行为?
      民警超期羁押属于犯罪行为?一般来说,超期羁押行为既可能成立非法拘禁罪,也可能成立滥用职权罪。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超期羁押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案件,有的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有的认定为滥用职权罪。我以为,对于故意实施超期羁押构成犯罪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1、滥用职权罪的成...


·判处缓刑发现新罪怎么判?
      判处缓刑发现新罪怎么判?判缓刑前,即本罪尚未判决,此时发现漏罪的,应当前、后罪实行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


·聚众斗殴被打跑是否为犯罪中止
      不算。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犯罪过程中自动停止或放弃犯罪,这...


·山西省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近几十年的发展,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非常先进,人们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性,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等制定关于量刑的规定,来保障人们的权益不受侵犯,那山西省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信用卡在我国快速发展,给持卡人带来了越来越多的便利,同时也产生了令人担心的信用卡风险, ?信用卡诈骗 ?就是其中一种。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和法律后果,那么,信用卡诈骗...


·缓刑制度适用对象是哪些人 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缓刑并不属于刑罚种类中的任何一种,这仅仅是刑事处罚中的一种特殊制度,当然这种制度对罪犯来讲是很有利的,因此也有不少罪犯在诉讼过程中会为自己争取缓刑。但缓刑制度也有自己的适用对象,那究竟缓刑制度适用对象是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制度适用对象是哪些 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


·无期徒刑还可能出来吗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规定仍然是给出路的政策,即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间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然给予减为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其刑...


·自诉案件被判决有罪可以逮捕吗
      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的,可以决定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后继续由人民法院办理。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在多数人的概念中是检查机关提起公诉,由法院来判决的案件。如果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罪且达到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