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承包经营合同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8、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二、承包经营合同的种类合同包括工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商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交通、建筑、农林、物资、外贸等不同行业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依其确定的关系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企业为落实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由企业同其所属机构或职工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称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它是实现生产经营和劳动管理的一种手段,属于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特殊形式,同一般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有所不同,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由发包、承包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订立,其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承包形式;承包期限;上交利润或减亏数额;国家指令性供应计划和产品生产计划;产品质量及其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技术改造任务、国家资产维护和增殖;留利使用、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务处理;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对企业经营者的奖罚;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说到承包经营合同,可能多数人第一反应就是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其实现在像对一些食堂、餐厅的承包,当事人之间也可以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因此并不仅限于对土地的承包。而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进行承包的时候,往往采取的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并且对于承包的期限至少要求是三年。在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之后,若是因为承包方经营管理不善从而导致完不成合同任务的情况下,发包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如何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
      如何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影响合同成立、生效的因素有两个,它们是内容因素和形式因素,交易双方在签合同前一定要仔细审查这两个因素,免得事后发生纠纷。那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该如何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一下吧。一、如何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的形式应当符合...


·合同律师可以提供怎样的服务
      合同律师可以提供怎样的服务 一、合同起草 1、为委托人提供合同知识的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增强委托人合同意识和提高当事人制作、签订合同技巧; 2、为委托人提供各类标准合同文本; 3、根据委托人业务特点,为当事人制作或者修订预制合同、格式合同; 4、根据当事人业务需要,和随时起草非...


·关于合同履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关于合同履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合同履行的诉讼时效是3年,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我国的物业行业还没有一定的规范,所以业主和物业之间往往会产生一定的纠纷,为了小区的服务可以得到顺利地进行,所以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需要得到尽快的解决。那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才是符合法律规范又可以尽可能的满足双方的要求呢。 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保险合同属于特殊的合同,也是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形,那么您知道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吗?而保险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会产生哪些法律责任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 担保合同必须合法方才有效。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


·居间合同中的媒介服务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居间合同中的媒介服务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一、居间合同中的媒介服务是什么 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 所谓居间服务,就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媒介的中间服务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居间合同...


·强制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强制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一、强制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虽然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的联系十分紧密,但合同解除本身并非违约责任形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合同解除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亦称为实际履行、依约履行...


·可撤销的合同由哪个法院管辖
      可撤销的合同由哪个法院管辖?可撤销的合同由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为准。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


·民间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民间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经济越来越富裕,很多家庭都有一笔不小的闲置资产。银行利息较低,甚至跟不上通货膨胀的速度。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利用闲钱投资,有人用来购买股票,也有人开始了一些新兴的投资方式——私募资金。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民间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私...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在生活当中,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当事人双方都会签订相关的合同。国家也在这方面进行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双方当中有任何一个人违反了合同中的规定,该如何划分责任呢?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又是如何说明的呢?下面法律我们就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合同法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规...


·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担保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指欲使已成立的担保合同发生完备的法律效力而应当具备的法律条件。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判断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的标准。1、保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