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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由哪些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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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外执行由哪些部门决定监外执行的决定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时,直接决定。也可由执行机关批准决定(监狱)。监外执行具体由当地的社区矫正机构执行,一般是当地的司法局。二、哪些人可以监外执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监外执行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只要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条件,就可以申请暂于监外执行: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严重疾病不能是自残自伤的罪犯,而且如果保外就医时可能有社会危险性,则不得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此外,对于第一种情况,即罪犯犯有严重疾病的情况,需要由医院开具证明文件,此文件的开具单位必须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通过对这些证明文件的审批通过,方可交予监外执行。当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还应当及时收监执行。三、监外执行怎么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监狱法》的有关规定,对于不同阶段且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犯罪分子,其办理程序有不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对于那些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同时,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2、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3、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有的人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只能是在服刑期间,但其实在作出裁决的同时,也是有可能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而在暂予监外执行原因消除之后,若刑期还没有届满的话,那此时需要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罚。当然,一般在监外执行期间也是会正常计算罪犯的刑期。不过,此时也会同时对罪犯实行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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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执行异议申诉的概念是什么 其实各地的民事法庭也是首先确认了民事诉讼请求的管辖权以后才会对整个民事纠纷立案审理的,可是不排除案件当中的相关人等对于法院的执行是存在着相关争议的。对于这种状况,民事诉讼法当中赋予了当事人执行异议申诉的司法救济途径。下面本站我们详细的给您介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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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及特点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及特点是什么?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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