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嘱继承没公证有效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遗嘱继承没公证有效吗遗嘱不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首先明确遗嘱共有五种法定形式,具体为以下五种: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最有效最强的遗嘱公证方式。立遗嘱时为了预防纠纷,建议最好采用公证遗嘱的方式。2、自书遗嘱。遗嘱人本人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签名。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综上,只要所立遗嘱符合法定要件则合法有效,不是必须经过公证,但在这五种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只要遗嘱真实就有法律效力,而并不是一定要经过公证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遗嘱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及其他事务,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经过公证的遗嘱一般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如果有几份遗嘱同时存在,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办理遗嘱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1)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2)立遗嘱人应当到遗嘱行为发生地或者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所有,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价证券。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3)申请遗嘱公证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①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②立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③遗嘱的草稿等。(4)公证机关应当为遗嘱人的遗嘱内容保密。综上所述,对于遗嘱并没有法律规定一定要进行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有需要的可以自行选择公证遗嘱,对于自书遗嘱只要是个人亲笔书写,并且没有强迫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就算没有公证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法律规定人死后如何继承遗产?
      一、根据法律规定人死后如何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


·继承法中对于胚胎有继承权吗?
      继承法中对于胚胎有继承权吗?有继承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


·被继承人立遗嘱的有哪些形式
      被继承人立遗嘱的有哪些形式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


·一、离婚孩子可以继承父母财产吗?
      一、离婚孩子可以继承父母财产吗? 离婚孩子是可以继承父母财产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


·如果没立遗嘱财产怎么继承?
      如果没立遗嘱财产怎么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已放弃继承或继承权丧失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在分配遗...


·结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孙子是第几继承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孙子是第几继承人?1、孙子不是第一顺位也不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只有父亲死亡后,孙子才会获得遗产的继承权。2、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


·一、对于盗窃会不会丧失继承权?
      一、对于盗窃会不会丧失继承权?对于盗窃是不会丧失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


·父亲二婚死后财产怎么继承?
      父亲二婚死后财产怎么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就可以按第一顺位的继承者来继承自己相应部份的财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二十六条规定,...


·一、遗产都?
      一、遗产都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


·再婚可生育第二胎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