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宣告无效后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标宣告无效后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一、商标宣告无效后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管以前的事,只对其生效以后的事发生效力。

具体来讲,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于在宣告无效前的下列事项,不具有追溯力:

一是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二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

三是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合同;

四是已经履行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二、注册商标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

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其情形较为复杂。

1、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2、恶意注册。恶意注册的具体情形有:

(1)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商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律害的;

(4)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标进行注册的;

(5)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且商标权人是恶意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的。

(三)注册商标争议

商标评审委员会不是口头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宣告无效以后的法律效力在书面通知当中写的很清楚,但是根据商标被宣告无效的原因,类似于是对方恶意抢注了自己的注册商标,那宣告无效之后,可以届时让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有什么版权侵权行为2023
      有什么版权侵权行为2023 一、有什么版权侵权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 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


·哪些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
      哪些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 一、哪些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


·商标转让有几种形式2023
      商标转让有几种形式1、合同转让,通过个人以及商标代理公司选择商标以及转让商标,转让通过合同,包括转让公证提交给商标局。这种转让方式一般都是有偿的,是目前市面上主要的商标转让方式。2、继受转让,其中有两种,一个是商标持有人死亡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二是如...


·专利申请的官费是怎么规定的
      专利申请的官费是怎么规定的 一、专利申请的官费是怎么规定的? 1、申请费: 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500元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500元 2、审查费 该项费用仅当申请发明专利时缴纳,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时不用缴纳。 发明...


·公司商标到期没续展怎么办?
      公司商标到期没续展怎么办?注册商标的使用期限是十年,十年后如果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需要办理商标续展手续,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如果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商标注册人可以注销其注册商标。根据2013年修...


·专利申请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专利申请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现在一些新技术、新产品的发明都是多人共同完成的,他们会共同申请专利。如果其中一人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专利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则可能引发纠纷,这也是专利申请纠纷的一种主要形式。那么,专利申请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


·实用新型专利的授予条件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的授予条件是什么?实用新型专利的授予条件是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


·到期商标无效后可以注册吗?
       一、到期商标无效后可以注册吗? 可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38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怎样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怎样商标专用权简称为商标权,通常只有经过注册登记的商标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此时才能说法律对其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那么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又是多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怎样 注意商标权的保护范围要比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广泛...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
      1、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判定专利相似侵权成立; 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判定专利相同侵权成立; 3、其他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专利初审优先权是怎样的
      专利初审优先权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提出了专利申请优先权,优先权分专利国际申请优先权和专利国内申请优先权两种。 专利申请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又就同一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二、初步审查。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