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哪些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二、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4、合作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与乙于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在对著作权的保护上面,一个是保护的对象有范围要求,二个是在保护的期限上也是作出了限制。自然,不断的加强对著作权的保护,也是为了保护作品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出现侵权事件。一般在尚未经过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他人著作权的,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但如果是在合理使用范围内的,则可以免责。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哪些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哪些 著作权也是属于知识产权当中的一种,但是与商标、专利相比,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不一样的。那么您是否知道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即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 ...


·怎么确定专利是否被侵权
      怎么确定专利是否被侵权 一、怎么确定专利是否被侵权 专利侵权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不同,具有侵权方式隐蔽、侵权人数众多、侵权手段复杂等特性。因此,在准备起诉前,必须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和查明侵权行为的基本事实情况,譬如侵权产品的生产来源、销售途径、销售地域和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等,...


·我国申请专利的重点程序是什么?
      我国申请专利的重点程序是什么可能大部分的人都知道在我国获得专利权是需要进行申请的,那么我国申请专利的重点程序是怎样的呢,这可是申请专利过程中最重要的部分。接下来,我们带来相关资料,帮助你进行了解。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


·发明专利年费多少钱,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年费多少钱,保护范围是怎样的?针对发明专利,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是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不同,在专利权人每年按时交纳专利年费的时候,最长的保护期限为20年。那么您知道发明专利年费多少钱吗?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发明专利年费多少钱? 第 1 ~ 3 年...


·专利申请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专利申请的受理条件是什么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专利申请提交后,首先应进行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那么法律规定专利申请的受理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专利申请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1、申请文件中有请求书。...


·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在获得专利权之后,所有人也不能高枕无忧,因为专利权还有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况,这势必就会影响专利权人的权益。那到底,能够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所谓专利权无效,是在专利...


·外国商标中国抢注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商标?
      外国商标中国抢注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商标?如果这个商标注册证已经下来了,那这个商标在国内就已经受到保护了,但是排除不了别人提出异议或者争议,如果国外的此商标为驰名商标,那您的这个商标就有可能会被撤销,具体还要看情况你这个商标国内注册了,公告异议之后,如果对方发现了,可以对你提异议;拿...


·专利权转让的法律法规包括什么
      专利权转让的法律法规包括什么《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


·专利转让合同的条款包括哪些
      专利转让合同的条款包括哪些 一、专利转让合同的条款包括哪些 专利转让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载明某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合同。 2、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简洁明了的专业术语,准确、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所属的专业技术领域,现有...


·涉外商标抢注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涉外商标抢注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以通过上诉来维护;涉外商标是指外国商标所有者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或是我国出口商品的商标注册。涉外商标的管理形式商标注册及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维护国家市场的统一性与完整性的重要保证。加强涉外...


·专利复审委行政复议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复审委行政复议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一、专利复审: 是指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这里的复审是专指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单一行为。 受理部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二、行政复议: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