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著作权管理的手段改善的建议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网络著作权管理的手段改善的建议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通过,使得著作权集体管理有法可依。针对当前存在的网络著作权侵权现象,通过分析网络著作权管理的手段改善的建议,提出对网络著作权管理保护的有效措施。我们
一、网络著作权概念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具体来讲,是指文学,音乐,电影,科学作品,软件,图片等知识作品的作者在互联网中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二、网络著作权保护的挑战
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网络著作权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形形色色的网络作品著作权纠纷给传统的著作权保护制度提出了诸多新的课题。从最初的陈卫华诉成都电脑商情报社到快播公司再因盗版侵权被开2.6亿罚单案,短短几年间,我国涉及网络的著作权纠纷逐渐增多。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有三种典型的侵权行为:1、传统媒体侵犯网络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即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将互联网上的作品下载到报刊等媒体上发表,从而引起网站对传统媒体提起诉讼。2、网络侵犯网络作品著作权的行为。这类侵权行为多表现为网络对其他网站的信息资源著作权的侵犯。如各大网站之间的复制、转载。3、网络侵犯传统媒体作品著作权的行为。比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以传统介质形式承载的作品通过数字化过程上载到网站上供他人使用。这三种侵权行为分别包含了破坏作品的完整性和违法破解著作权人利用有效技术防止侵权的行为。
三、网络著作权管理的手段改善的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弥补集体管理制度的相关立法的同时,明确集体管理制度涉及的范围,将网络作品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从管理范围中删去。此外,针对网络作品的保护专门立法,设定详细的规则,使网络作品的保护有法可依。2、加强技术监控手段。网络作品侵权行为往往具有技术含量高的特点,因此加强技术手段可以从侵权条件上遏制此类行为。目前已经广泛运用的手段有:小说阅读网站常用的防拷贝技术,应对传统的非法复制行为;德国开发的数字水印技术,应对音乐作品的非法下载行为等。此外,防火墙技术、加密技术、网络监控技术等等技术手段也都渐趋成熟。这些新兴技术手段是短期内应对网络作品侵权行为的一条捷径。3、加快树立版权意识。通过教育、宣传等手段树立用户的版权意识,从根本上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网络的便捷和廉价,已经使用户形成了免费使用的习惯,如不及时扭转,那么保护措施的推行将受到很大的阻力。例如,曾经尝试推行的音乐付费下载、KTV收取版权费等,都因为负面反映太大而难以进行。因此,版权意识的树立是根本做法,但是需要长期的过程,只能循序渐进。至于如何进行赔偿,依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网络著作权是最近才出现的,很多人对保护网络著作权的法律意识并不高,但是网络著作权侵犯是经常发生的,著作权人应该及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著作权。如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登录平台咨询专业律师。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一、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1、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2、请求书应当写明专利名称,...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商品经济社会存在着很多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那么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对此又有些哪些处罚?即便法律对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有一些解答,但是很多人对具体的问题可能不是很了解。下文,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什么叫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商标侵权要被判刑吗
      商标侵权是有可能判刑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目前,严重侵犯商标权构成犯罪主要有三种,即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制造、销售非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影响商标识别功能的犯罪行为,仅限于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


·商标续展什么时候可以提出?
      商标续展什么时候可以提出? 一、商标续展什么时候可以提出? 商标续展在商标注册快慢十年前后的半年内都可以提出, ;商标祖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办...


·恶意抢注商标的处罚是什么
      恶意抢注他人的商标对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害是怎样进行赔偿呢?什么情况下才算作是恶意抢注商标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一、恶意抢注商标的处罚是什么? ? ? 《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


·变更商标需要什么手续
      在我国,商标权作为专利的一种,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一个人如果想要去注册商标的话,需要通过法定的手续,注册完成之后自己就是商标的所有权人了,在之后可以对商标进行使用,处置和变更,包括卖掉商标换所有权人的这种方式,那么如果想要将商标的所有权变更的话,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小编给大家介绍...


·恶意抢注商标不受5年撤销保护吗
       恶意抢注商标不受5年撤销保护吗 恶意抢注商标是不受5年撤销保护的。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撤销程序。如果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公告期,获得注册了,此时创业者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撤销申请。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五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


·专利权一次用尽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一次用尽是什么意思专利权用尽原则也称为专利权穷竭原则或首次销售原则,通常系指专利产品或依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一经合法售出后,专利权人及其合法授权人即丧失对该等产品进行使用和再次销售等行为的控制权。我国2008年《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


·著作权的保护开始时间怎么计算的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


·软件著作权测试登记材料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测试登记材料是什么? 软件的开发只有向国家机关登记相关的著作权才能保证即使被侵犯权益也能获得救济,但软件著作权的申请并不是简单地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就可以的,而是需要各种测试并且准备好登记材料才可以顺利完成申请。那么,软件著作权测试登记材料是什么? 一、软件著作权测...


·烹饪方法可以授予专利么 一、烹饪方法可以授予专利么?
      烹饪方法可以授予专利么 一、烹饪方法可以授予专利么? 烹饪配方的专利授权可能性相当大,特别是当两种以上烹饪原料相配合时,只要这种配合具备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实用性中的可再现性审查标准也较低;至于新颖性,在申请专利前,专利律师自行进行新颖性检索,或委托专业的情报检索机构分析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