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团伙诈骗从犯量刑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团伙诈骗从犯量刑标准是什么?对于团伙诈骗从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到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二、诈骗罪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人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成立诈骗罪。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从犯是可以对照主犯来从轻处罚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对司法机关的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司法机关上诉。



·对走私犯罪如何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无期徒刑减有期徒刑最多减刑时间是多久
      一、无期徒刑减有期徒刑最多减刑时间是多久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


·开设赌场从犯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开设赌场从犯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赌博行为在我国一直以来都是被严厉打击的。所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从事赌博行为的话,那么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我国关于赌博方面的犯罪,包括开设赌场罪。实际上有人对这个罪名不是特别的熟悉,比如说开设赌场从犯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开设赌场从...


·侵占罪公安机关是否有立案侦查
      侵占罪公安机关是否有立案侦查可以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


·仿制生产假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仿制生产假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


·行政拘留的时间最短是多长时间?
      行政拘留的时间最短是多长时间?行政拘留的时间最短是十天左右。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


·涉嫌构成诈骗罪会被羁押多长时间
      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性质、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情节,决定要不要采取强制措施,将犯罪嫌疑人羁押。但此时毕竟不能认定嫌疑人犯罪事实,因此也就不能长时间的进行羁押,那通常涉嫌构成诈骗罪会被羁押多长时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涉嫌构成诈骗罪...


·拐卖儿童罪与非法拘禁的区别是什么?
      拐卖儿童罪与非法拘禁的区别是什么? 一、拐卖儿童罪与非法拘禁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 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 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2、构成要素不同 (一)非法拘...


·罪犯的刑期是从什么时候算
      刑期是从什么时候算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


·罪犯入狱多长时间可以假释
      假释之后,犯罪分子只要认真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不再实施新罪,考验期满之后,就相当于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假释对犯罪分子来说就是提前释放。那么犯罪分子入狱多长时间可以假释?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入狱多长时间可以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


·判决执行之前羁押的刑期折抵标准是什么?
      判决执行之前羁押的刑期折抵标准是什么? 一、判决执行之前羁押的刑期折抵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