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故意伤害罪如何认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故意伤害罪如何认定?故意伤害罪是指侵犯或者损害被害人身体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客观要件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二、怎么认定故意伤害罪要正确认定故意伤害罪,需要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应把握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脸肿的后果;用手撕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损伤。但这种行为都不属于犯罪,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需要指出,有时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例如拳打脚踢,有时只造成轻微疼痛或一点表皮损伤、皮下出血,有时则可能造成伤害甚至死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甄别行为人的行为的性质呢?不能仅以后果为标准,则不能简单地认为,造成伤害他人身体甚至死亡结果的就是故意伤害罪,而没有造成伤害的就是一般殴打行为。而应符合全案情况,考察主观客观各方面的因素,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司法实践中尤其应当注意的是,不能把凡是打一拳、踢一脚造成后果的行为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严重侵犯人体健康的犯罪,此类犯罪不仅严重威胁、危害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而且也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但是故意伤害罪造成的危害后果与其他人身犯罪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故意伤害罪怎样认定就成为了一个难点。



·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怎么量刑处罚 一、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怎么量刑处罚?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刑事处罚标准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


·故意伤害判刑后是否还要赔偿
      故意伤害判刑后是否还要赔偿故意伤害罪作为一种暴力型犯罪,被告人除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也要对伤者进行民事赔偿。追究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


·法院对于非法买卖弹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非法买卖弹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法院对于非法买卖弹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 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


·非法集资两大主要罪名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活动是十分痛恨的,这种犯罪对社会和家庭危害很大,可能会导致受害人陷入生活困难,甚至家破人亡。非法集资只是一种犯罪形式,刑法中没有非法集资罪,而是有其它的罪名。那么,非法集资两大主要罪名是什么?下面我们根据刑法有关知识介绍下。 一、非法集资两大主要罪...


·挪用资金罪不是自诉案件?
      挪用资金罪不是自诉案件?挪用资金罪不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由于挪用资金罪...


·有期徒刑有什么量刑区间,与拘役有什么区别
      有期徒刑的量刑,需要按照刑法的规定来操作。刑法中的有期徒刑有很多量刑的区间,那有期徒刑有什么量刑区间?除了有期徒刑外,拘役也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教育的刑罚,那有期徒刑与拘役有何区别?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期徒刑有什么量刑区间 有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剥夺...


·一年盗窃3次不能缓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是可以判处缓刑的:(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三)有再犯罪的危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


·非法出租枪支罪是什么?
      在中国,根据相关枪支管制法,公民是不能随意持有枪支的,否则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从而导致社会恐慌。但是,有些人是可以依据法律程序合法持枪的。当然,不能随意使用,更不用说将枪支出租给其他人了。那么,非法出租枪支罪是什么?一起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概念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指依法配...


·刑事赔偿应采用何种方式
      刑事赔偿应采用何种方式 一、刑事赔偿应采用何种方式? 国家赔偿以金钱赔偿为主,以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其他方式为辅。 《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采用其作为赔偿方式便捷易行。而返还...


·亲属刑事拘留看守所探视吗
      亲属刑事拘留看守所探视吗 一、亲属刑事拘留看守所探视吗? 1、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探视犯罪嫌疑人的。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话,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询问涉嫌的罪名,律师会见不叫探视; 2、律师会见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必须有被关押人近亲属委托,还要...


·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是什么意思
      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是什么意思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怂勇、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的人,使他人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的目的的人,对教唆犯应当结合被教唆人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对教唆犯要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教唆犯可能成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