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买卖合同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签买卖合同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买卖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活动,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和条款,我们要慎之又慎,以防合同欺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一、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

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

①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

②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销、被暂扣等情况。

③可以通过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审查对方实际注册资本和资金,确保其有合同实际履行能力。

④确认买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组织。

2、主体是个人的,对其进行履约能力的审查可以通过对其单位及其同事、家庭、朋友、邻居等进行调查,以获取相关信息,最后综合判断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和信用程度。

二、 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如果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如果自然人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三、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1、合同标的物应全称具体,不能简写,注意标的物不得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2、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要写具体注明,必要时可通过附件说明标的的实际情况。

3、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四、质量要求方面

产品质量应按照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按照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也可以协商确定。买卖合同应对货物质量重点加以约定,以便于验收,避免纠纷。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标的物,如果交付的标的物附有说明书的,交付的标的物应符合说明书上的质量要求。

五、产品的包装标准

货物的包装方式对于货物的完好至关重要,包装不到位就可能发生货损,引起纠纷。对于包装方式可以按约定的包装,无约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可按照年度、季度、月、旬、日计算,得准确、具体、合理,不能用模棱两可的词语。

2、履行地点指的是交货地点,要写清楚、具体、准确。

3、履行方式指的是双方应约定交货、提货、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要写得具体明确。

七、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是合同的关键内容,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因此对交付的相关内容一定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八、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合同中应当约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买方发现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卖方答复的时间、发生质量争议的鉴定机构。买方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在检验期内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方应及时检验,并在发现问题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卖方。

九、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应该具体、明确。对用支票进行支付应按规定程序检查,以免被套走标的物。针对虚开支票欺诈的,我们可以通过两种途径防范,一种是款到交货,根据支票转账所需时间,要求买方款到卖方账面后才交货,但这种方法一般很难使买方接受除非货物供不需求。另一种是直接到出票人开户银行去持票入账,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兑现,如能兑现可以即行转账,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发货,从而避免损失。

十、违约责任方面

违约责任的约定,应该具体可行。如果双方违反了应尽的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行为的惩处,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要明确具体。此外,对于约定的争议处理机构和起诉法院不得超出地域管辖权。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合同主体名称和签订人名字首尾须保持一致。

出卖方应该注意买受方合同尾部的单位名称须与合同首部的单位名称一致、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书写的单位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名字是否与真实名字一致,不能有错字、别字、漏字或简称。

2、对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对其代理权进行审查。

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才能避免无权代理的情形。

3、防范合同恶意履行。

合同恶意履行的情况比较复杂,但在订立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的减少合同风险。对对方资信有质疑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保留相关证据,出现纠纷时,积极行使诉权通过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4、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

尽管我国《合同法》允许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各种形式,但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双方责任,容易被人利用进行欺诈。因此,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布有标准的合同范本,并结合具体交易情况可以适当调整合同部分条款内容,内容应尽量详尽、明确。如果有疑问的还可以咨询有经验的专业律师或工商局。保证买卖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

一般来说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首先不能违反《民法总则》第143条中的规定,其次同时也不能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法定情形,这些都是可能导致订立的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会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影响。而对于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在通常情况下由卖方交付标的物给买方之后,那么所有权就会发生转移,不过要是法律中有格外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有其他约定的话,则属于例外情况。


·最新洗涤购销合同范本
      最新洗涤购销合同范本 洗涤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买方) :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卖方) :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 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保洁用品及耗材并进行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瓮福集团子公司合同管理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及附属合同、变更协议、结算协议、解除协议、仲裁协议、纠纷处...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 在实践中,对双方的约定订立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行为,订立合同之后,双方的 约定就有了法律上的保障,对于双方义力的履行也就有了法律上的约束。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纠纷的情况较多,所以法律了赋予了合同当事人合同履行抗辩权。下面我们...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有哪些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有哪些? 在购买人身保险的时候,我们往往需要签订人身保险合同。在发生保险理赔的纠纷之后,人身保险合同是我们解决问题的主要依据。那么,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有哪些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是...


·签订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签订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现实生活中,当事人签订合同多数都是采取书面形式,这就让一些人认为,签订合同必须要采取书面的形式才可以。那从法律上面来看,签订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签订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


·合同纠纷律师费要多少钱?
      合同纠纷律师费要多少钱 ?一、合同纠纷律师费要多少钱 合同纠纷委托律师诉讼怎么收费,以四川省为例,要依据合同纠纷涉不涉及财产,如果不涉及财产的,一般的收费标准是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按件收费:3000元—30万元/件,具体价...


·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需要如何行使?
      如果合同确实不公平,可以根据下列情况行使撤销权。(一)有重大误解的;(2)签订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对另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违反真实意思表示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在可撤销合同中,表明不真实意思的一方...


·私下签订股份合同有效吗?
      有效,一般情况下,只要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私下签的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什么情形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法益?
      什么情形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法益? 一、合同撤销权的概念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 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


·1、签订合同时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


·订立合同时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
      订立合同时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 一、撤销权的概念 1、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