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成年人有权订立合同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未成年人有权订立合同吗 一、未成年人有权订立合同吗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下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但是关于其行为能力却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类是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类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他们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第三类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根据<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由此可见,年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有权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原则上都无权订立合同,但是如果他们订立的合同被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有效。无论如何,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而不必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
二、订立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1、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有些企业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2、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 有些企业在购销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3、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 《合同法》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法院就会视为双方当时放弃违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对赔偿金计算方法作出明确约定,有利于以后发生争议后迅速确定赔偿金额。
4、确定管辖法院 现在一些案件,经常在诉讼管辖耗费时间和精力。如何避免哪?不妨在合同中明确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诉讼法中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一般比较友好,比较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事先确定了管辖法院,就不必在以后为争管辖法院而斗的你死我活了。
在我国,未满18周岁的人属于未成年人,也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法律是没有赋予他们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的。因此,未成年人有权订立合同的说法就不对。但各位需要注意一种情况,就是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那么他就是有权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合同。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功能是什么?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功能是什么?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功能是可以行使抗辩权,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的权益,我们国家所规定的合同的抗辩权是非常的重要的,比如说在顺序履行抗辩权当中应当是先履行的一方履行完毕之后再由后履行的一方进行履行。二、具体规定是什么?在全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生效应该具备的条件不包括表示的意思要一致吗?
      合同生效应该具备的条件不包括表示的意思要一致吗?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必须要双方表示的意思一致。合同生效的条件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


·合同诉讼需准备的材料?
      合同诉讼需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一、合同诉讼需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认定合同无效的级别管辖
      认定合同无效的级别管辖因为合同产生纠纷的,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因为需要认定合同无效的产生纠纷的,更需要向法院请求。那么在认定合同无效的纠纷中级别管辖应该怎么确定呢?今天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


·自己做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自己做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一、自己做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自己做的合同不一定受法律保护,只有合同成立并有效之后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如下 (一)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三)合同的标的和内容都必须合法 ...


·人参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人参的临床用途有哪些?
      人参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人参的临床用途有哪些? 人参是一种草本植物,是闻名遐迩的东北三宝之一,它是一种很罕见的药材,正是因为人参的罕见性,所以导致了人参的价格居高不下,对于想要购买人参的人来说,他们就需要和卖家签订一份人参购销合同,那么这样的合同应该怎么写呢? 一、人参购销...


·底商无偿给个人使用的合同内容有哪些?
      底商无偿给个人使用的合同内容有哪些?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


·民法典关于合同重要修改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那么民法典关于合同的重要修改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合同的内容修改包括了几个方面,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修改,同谋虚伪意思表示修改,第三人欺诈和胁迫的情形修改等。民法典关于合同的重要修改内容如何?1、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民法典》...


·合同违约和侵权是否可同时追究?
      合同违约和侵权是否可同时追究?可以,合同违约和侵权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即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合同法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给了受损害方在有双重请求权时以选择权,可以...


·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
      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 1、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对可撤销合同的原因规定为4个方面: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和胁迫、乘人之危。 2、可撤销合同指因违反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行使或可以不行使撤销权而使其归于无效的合同。 ...


·无催告合同解除的诉讼时效有限制的
      无催告合同解除的诉讼时效有限制的?对于合同解除权而言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而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