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我国《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一)平等自愿原则平等指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都有权选择对方并就合同内容表达各自独立的意志。自愿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由表达各自意志,主张自己的权益和志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接受其意志。凡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均不符合自愿原则。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讲,平等是自愿的基础和条件,自愿是平等的表现,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平等自愿原则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基础和基本条件。(二)协商一致原则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期限等条款进行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对劳动权利、义务意思表示一致。只有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三)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指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是劳动合同得以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几项要求:1.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当事人不得以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意图和违法行为,以达到不良企图的目的。2.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即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应是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双方主体在签约时,主体资格必须合法。3.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所设定的权利、义务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如有的劳动合同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单位概不负责”、“旷工3天予以除名”、“不享受星期天休假”等等,均属于内容违法而无效的条款。对此,用人单位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4.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必须合法。有的地方性的法规对劳动合同签订程序的法律要求,除了要求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并签字盖章外,还规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合同管理机构进行鉴证,方能生效。5.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合法。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其实对当事人双方都会产生法律约束力。双方都需要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在双方没有经过协商并且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享有单方解除权的除外。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了哪些内容?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了哪些内容?随着经济的越来越快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在城市的过个角落里面展开。建筑工程可以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等等。对于工程来说,质量就是生命,者关系到他的使用和人们的生命财产。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了哪些内容?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


·过年节日加班工资算几天
      过年节日加班工资算几天 一、过年节日加班工资算几天 在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农历除夕、正月初四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 ...


·黑劳务乱扣工资怎么办?
       一、黑劳务乱扣工资怎么办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哪些?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哪些?目前,社会上各种劳动内容不同,劳动关系复杂。保障劳动关系,解决劳动关系争议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为了保障工人自身的合法权益除了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还需要了解哪些机构可以解决劳动中出现的争议。那么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哪些?下面我们就...


·一、工伤待遇授权委托书怎么写?
      一、工伤待遇授权委托书怎么写? 写职工的身份证号,在哪年哪月哪日因为什么而发生的意外。和单位的法人签字,确定是公司的员工。 二、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一、企业劳动合同书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一、企业劳动合同书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劳动合同书应该包含的内容主要有合同期限、签署劳动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等,《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吗?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吗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试用期间提前多长时间辞退
      试用期间提前多长时间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


·上市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上市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上市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上市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


·建筑工程合同计价方式有哪三种
      建筑工程合同计价方式有哪三种 一、建筑工程合同计价方式有哪三种?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 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 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 总价合同又可分可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


·新工伤鉴定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
      为了最大程度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伤鉴定赔偿标准的出台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与帮助,赔偿标准由于各类客观条件的改变也在不断更新,以适应市场的变化。那么新工伤鉴定赔偿标准2017是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