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逾期支付工程款项未约定违约金就不能主张违约赔偿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逾期支付工程款项未约定违约金就不能主张违约赔偿吗?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的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因此,利息损失计算的标准至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因此,违约责任和合同债务的关系可以归结为:债务是责任发生的前提,责任是债务不履行的结果。不过,相关的法律制度当中也没有统一规定逾期支付工程款会产生的违约金的具体标准,这种情况下,应该根据国家规定的逾期支付贷款的利息向对方主张违约赔偿。可是一开始不约定清楚的话,将来双方当事人在违约金支付标准的这个问题上可能还得起诉。



·职工的工资包括福利吗?
      一、工资包括福利吗?工资是指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在患病、工伤、产假、婚丧假、年休假等特殊情况下,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


·井巷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多久?
      井巷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多久?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


·派遣员工合同到期赔偿金由谁承担?
      派遣员工合同到期赔偿金由谁承担?用工单位不续签,退回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不用补偿。职工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工资。如果派遣公司不续签劳务合同,或者不再派遣终止劳务合同,或者再派遣待遇低于原用工单位,本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派遣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支付补偿金。...


·一、编制外的合同工能随时辞职吗?
      一、编制外的合同工能随时辞职吗? 当然可以辞职,不过合同上应该有单方终止合同的相关条款, 合同工是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且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内容规定了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所以不可以随便辞职,只有到期才可以辞职。而违约金作为合同担保的...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1、第四十七条 经...


·劳动局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是难免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应由劳动局指定的鉴定中心对职工的工伤进行鉴定,以确定领取赔偿的金额。工伤职工可以等伤情稳定之后再申请工伤鉴定。那劳动局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提出申请...


·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一般为十级;这个需要专业人士根据情况,通过ct等等检查才能准确的来判断伤情的严重性,确定伤残等级。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工伤认定流程及最新赔偿标准
      工伤认定流程及最新赔偿标准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


·上海工伤认定部门程序
      上海工伤认定部门程序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申请人按照书面告...


·帮人装修受伤算不算工伤?
      帮人装修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 帮人装修受伤算不算工伤? 不算工作,帮助他人受伤的,由所帮助的人赔偿损失。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


·事实劳动关系员工不签会怎样?
      在日常生活中,工作是每个人每天都需要去做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每位即将工作还是已经在工作的人都需要去了解的,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需要咨询更多的法律知识,而事务劳动关系并不是每个人都明白的,那事实劳动关系员工不签会怎样?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