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赠与合同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赠与合同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对于赠与合同,可能许多人不是很清楚,其实,赠与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首先应该符合合同的法定要求,因此,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赠与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那么,赠与合同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法律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赠与合同做了规定。

一、赠与合同的司法解释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虽然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但赠与不是商品流通的法律形式,因为赠与是无偿的,而且赠与人赠与财产或是出于某种报答,或是为了给与资助,所以赠与一方面可以使受赠人得到经济上的资助,另一方面也有满足当事人感情需要的作用。

1、赠与合同属于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2、赠与合同仅赠与人有义务将其出赠财产给与受赠人,而受赠人并不负担相对应的任何义务;即使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履行所附条件的行为也不是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的对价,所以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3、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赠与合同受赠人取得赠与标的物不需要给付任何代价。正因为赠与合同是无偿的,受赠人是纯受利益的,所以即使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单独接受赠与,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主张赠与无效。

二、赠与人撤销权的规定

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的撤销权可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具有任意撤销权。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但对赠与人的撤销权如果不加以限制,就会使赠与合同无任何约束力,因此法律对此进行了限制:


1、撤销须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如果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给受赠与人,赠与人就不能行使这种任意撤销权。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管赠与财产交付与否,赠与人均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对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因为当事人之间有很深的道义上的情感,如果赠与人任意撤销赠与,则与其原赠与的目的相悖,所以,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同时法律还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也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由出现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采用哪种形式订立,也不论赠与物是否已经交付登记,有撤销权的人(包括赠与人、赠与人的继承人和法定代理人),即可行使撤销权。

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构成撤销事由,应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受赠人有故意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的侵害行为造成严重的结果。三是受侵害人应为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构成此项撤销事由,应当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三是受赠人有扶养能力。

3.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构成撤销事由。

为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赠与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赠与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行使的,撤销权即消灭。法律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同样,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三、赠与财产的登记

赠与财产要不要办理登记手续,应视该赠与财产是否属于法律规定需要进行登记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的情形。

法律规定赠与物属于需要进行登记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这主要是指赠与不动产的情形。如房屋、车辆等作为赠与物就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合同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当赠与人将需要进行产权登记的赠与物赠与受赠人时,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不得以赠与物已经赠与对善意第三人行使抗辩权。

四、受赠人请求交付赠与财产的权利和赠与人责任的规定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赠与合同一旦生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因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赠与人一方负有义务和责任,而受赠人一方仅享有接受赠与的权利而不负担义务。

受赠人的权利主要是:

1、接受赠与和请求交付的权利,受赠人可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接受赠与,接受赠与人把赠与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自己。

当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不交付赠与标的物时,受赠人可请求赠与人按照合同规定交付赠与标的物。赠与人拒绝时,受赠人可请求法律救济。

2、损害索赔权

当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受赠人有权就此向赠与人进行索赔。

赠与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是: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就是按照赠与合同规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受赠人。

其实,赠与合同并不像您认为的那么“神秘”,在您签订赠与合同时,最好能够了解赠与合同的相关知识,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这样,无论是赠与人还是被赠与人在签订赠与合同时避免签订不受法律承认的相关内容,


·购销合同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购销合同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购销合同是我们生产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类合同,这类合同的一般都有一定的格式,只要我们掌握了这种合同的格式,那么我们在拟定过程中将会节约很多的时间,购销合同格式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此类合同的格式以供您参考。 购销合同格式范本 出卖人: (以...


·合同到期后可以直接走人吗?
      合同到期后可以直接走人吗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


·2023最新合同法对于时间履行是什么规定?
      合同法履行时间适当是指多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履行适当期限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也可以依据交易习惯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试用期内是否要签合同?
      在试用期内,由于劳动者尚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很多就自然而然的认为,此时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而到了转正之后才需要签订。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试用期内是否要签合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内是否要签合同?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可以设立的一项制...


·国际贸易合同履行的程序该怎么进行
      国际贸易合同履行的程序该怎么进行 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因其具有跨国性而比国内贸易合同的履行复杂得多,其中包括费用的支付,运输问题,保险问题,海关检验以及索赔的事项等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立信用证 (一)申请开证 (二)信用证的传递和修改 1.信用证的传递。 2.修改...


·入职后签订合同三年中途可以辞职吗
      二、入职后签订合同三年中途可以辞职吗 入职后签订合同三年中途可以辞职。如果在公司待不下去或者对现状不满意,可以向公司提交辞职信,并且不需要担心会支付违约金。相反,若公司违反合同解雇员工,是需要向该员工支付赔偿金的。 二、入职合同的范文 一般入职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劳动者...


·成品油购销合同 范本
      成品油购销合同 范本 成品油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购货方) 工商注册号: 授权代表: 乙方(供货方): 工商注册号: 授权代表: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合同标准 乙方向甲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违约有哪些区别
      合同作为当今世界交易的必备文件,对如今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需要注意,合同诈骗和合同违约。但是在现实中人们并不能准确的区分两者的区别,那么合同诈骗罪与合同违约的区别是是什么?下面我们带您去区分。 1、行为人在主观目的上是不同的 根据我国...


·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之区别有哪些
      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之区别有哪些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


·留学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留学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目前留学成了许多年轻人的选择。在国外留学可以享受到与国内不同的教育方式,对于留学生来说是有一定好处的。除了通过考试被国外大学录取外,委托中介办理留学也是出国留学的一个途径。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由于留学合同而引发的纠纷。那留学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


·法院在解除合同民事判决书中依据了哪些规则?
      法院在解除合同民事判决书中依据了哪些规则? 1、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的,如何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享有解除权? 【规则要旨】 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均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应根据合同义务分配情况、合同履行程度以及各方违约程度大小等综合因素,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享有解除权。 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