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公证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公证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一、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1、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常见的有两种,一是不经公证不能进行实际操作的情况(注意:不是无效),例如房地产的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以后才能过户,不然赠与合同虽然有效,但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不让你过户;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公证的,所以,你的问题主要在你需不需要公证而不是合同本身需不需要公证。
2、公证后的合同在效力上与没经公证的合同一样,并非公证后的合同约束力就更强,区别主要在就合同发生争议后,经公证的合同在证据证明力上比非经公证的合同要高。如果没有发生争议,就基本看不出区别了。
3、合同的精准与否以及专业与否,和是否经过公证无关,这两点主要和合同条款的撰写有关,如果想条款用语精准、专业还是去找律师来做比较好;公证主要是证明该合同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二、合同公证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1、证明经济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1)标的总额不满10万元的,收费10~50元;
(2)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
(3)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
(4)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收费600元;
(5)2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收费1000元;
(6)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收费2000元;
(7)400万元以上的,收费3000元。
2、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三、合同公证的作用是什么?
1、合同公证并非法律强制,属于当事人自愿选择,是否公证也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2、经过公证的合同,证明效力更高。
3、公证时公证机构只对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和合同是否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及合同内容是否违法,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于其他的公证机构并不审查,因此不可能提高合同的严谨、公平及专业。
综上所述,买卖双方通过公证处对合同内容进行公证,并不影响合同效力的发挥,只是一种辅助增强手段。其中合同公证费用是按照合同金额计算的,分为多个档次,从10元到3000元不等。合同公证是双方自愿的行为,对于买卖金额比较大的,买卖关系复杂的合同,最好进行下公证。



·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相关内容
      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相关内容 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


·合同履行向第三人履行可以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履行向第三人履行可以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是指当事人应向债务人履行的债务由除当事人外的另一人代为履行,这里的另一人就是法律中说的第三人。那么对于合同履行向第三人履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它与由第三人履行有什么区别呢?将会为您分析解答。一、合同第三人履行的相关法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赔偿不合理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赔偿不合理该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赔偿不合理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赔偿金与合同约定以及劳动法规定不符合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前往人民法院上诉。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


·一、签无固定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无固定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如果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合同期的需提前天30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存在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


·购销合同担保书范文的具体格式是什么?
      购销合同担保书范文的具体格式是什么?无论是装饰材料购销合同还是医院药品购销合同,供货方或者是需货方在签订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能够完全履行,会要求对方提供一个担保人。此时就会出现一个购销合同担保书,其中约束的是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此用来保证一方不能够履行合同或者是不能够完全履行合...


·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区别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


·如何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如何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在融资租赁中,合同非常重要。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方面有: (一)在租赁物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方面 ...


·合同生效与终止分别是怎样的?
      合同生效与终止分别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通过合同来设立彼此间的责任与义务。合同就是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两者约定的内容,遵守合同条款,彼此之间民事关系的体现。但是我们常常忽略合同的生效和终止。在法律维权中,合同生效和终止对于签订合同的双方责任与义务开始和结束的确定。今天...


·合同无效的种类包括哪些
      从字面意思来看,合同无效就是合同不会产生法律效力,也就意味着在合同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对合同不具有履行的义务。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无效的种类包括哪些呢?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如果有合同违约行为,守约方可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但如果合同无效能主张违约金吗?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装修合同书签订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装修合同书签订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只要是公民直接向房地产购买的空房一般都会经历购买者精心的计划后进行装修的,而购房者的居住体验是否良好最重要的就是看装修的情况是否与自己预期一致,而请专门的装修公司也是需要签合同的,而合同在签订的时候必须注意到对方公司的资质以及合同内容中关于装修...


·合同法规定延迟发货违约金?
      合同法规定延迟发货违约金?一、民法典中对于违约的定义: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