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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予以辞退的情形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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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予以辞退的情形有几种《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二、公务员不得辞退的条件根据《公务员法》第84条规定了机关不得辞退公务员的四种情形:(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三、公务员辞退的程序根据《公务员法》第84条规定了机关不得辞退公务员的四种情形:(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根据规定,如果公务员在被辞退之后,那么他就不再具有公务员的身份。当然被辞退与被开除,其实都还是不一样。一般说开除公务员,其实是给予了其处罚。但要是辞退公务员的话,往往是因为其具有一些法定的情形,如不能胜任当前工作,也不接受其他工作安排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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