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退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品房退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购房者。因此,购房者违约后,开发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退房,追究他们的违约金;当然也可以要求购房者继续履行合同。2、无法贷款或贷款不足并不是“不可抗力”。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也无法预见、不能克服也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是指自然灾害、战争等。而贷款问题显然不是这样,它有着复杂的主观因素,比如购房者故意不提供银行要求的收入证明的材料,当然就无法贷款了。而且,目前大部分的预售合同都有如果贷款不足,应在一定时间内以现金的形式补足的约定,这更加说明了贷款问题并不能成为一种“不可抗力”。3、期房进行了预告登记就是一种“准物权”。根据上海目前的房地产登记条例,预售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预告登记手续。这时,购房者就拥有了这套房地产的“准物权”,某种意义上说,这套房子已经不是开发商的了。因此,任何一方要退房,都要双方前往交易中心办理“撤销登记”,并不是想退就退这么简单的。二、退房的情形有哪些1、主动违约型。很多购房者提出退房,主要是根据《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的规定。该条规定,购房者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若逾期付款应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违约者承担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于是,这些购房者主动违约,迟延或者拒绝付款,造成违约事实。如此推理:既然他们违约了,开发商就应该扣除约定比例的违约金后,允许他们退房。而时下预售合同通常约定的违约金比例为1%—3%,这相对于房价下跌的比例对购房者来说是可以接受的。2、“不可抗力”型。有一些购房者提出退房,引用了“不可抗力”这个法律概念。其理由是国家宏观调控,银行贷款政策与他们购房时发生了变化,他们因为购买了多套房屋而无法获得这些房屋的贷款,因此无法履约。而银行政策的变化,非他们主观能够控制,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他们没有错,开发商应该退房。以此类推,他们提出的“不可抗力”还有契税变化、家庭经济困难等等。3、“无需理由”型。这类退房者认为,因为他们购买的是期房,只要房子还没造好,就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而没有办出他们的小产证前,房子就是开发商的。因此,只要他们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就应当同意退房,根本无需任何理由。一般说退房都是购房者提出要求,而退房的理由,可以是法定的情形,也可以是当事人协商约定的情形。而在退房之后,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这要取决与退房的理由是什么。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过户或者商品房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那此时购房者要求退房,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买房子有什么税需要缴纳?
      一、买房子有什么税需要缴纳? 1、契税: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90`144平米普通住宅1.5%,超过144平米3%,非住宅3%。通常契税跟着首付款一起缴,开发商代收。交纳相关费用,开发商会出具正式的购房交钱证明。 2、...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也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


·大圩回迁房可以购买吗?
      大圩回迁房可以购买吗 其实回迁房是可以购房的,只是在购房之前要审查它的产权问题。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


·放弃房产继承的公证流程是什么?
      放弃房产继承的公证流程是什么 一、放弃房产继承的公证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


·新婚姻法关于首付后结婚房产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房价的不断高涨,房产已成为大多数家庭价值最高的重资产,因此,一旦夫妻选择了离婚,房产就成为双方财产分割的焦点,在具体实际中,判断房产归属的情况十分复杂,需要根据房产购买时间、是否有贷款、出资人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进行综合判定,那么,新婚姻法关于首付后结婚的房产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多人继承房产能过户一人可以吗?
      多人继承房产能过户一人可以吗?多人继承房产是可以过户给一个人的,应当基于所有继承人协商认定后办理。房产继承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我国的《民法典》中所列...


·新婚姻法的房产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双方婚前的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其中包括房产。房产这个问题在很多离婚的案例中都很棘手,因为根据不同的情况,离婚后对于房产的分割是不一样的处理。那么,新婚姻法的房产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根据相关政策,有些人可能并不符合买二手房的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根据相关政策,有些人可能并不符合买二手房的条件,而为了规避这些“不利”政策,这些人就想出了找熟人帮助签订黑白合同。但这样的合同也是要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那么才会对当事人的利益提供保障,究竟黑白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黑...


·借名买房合同有效么?
      随着房产的不断增值,有些各种原因自己无法购房的人,为了能够购房,真是挖空了心思,甚至想出了借他人的名义买房的办法。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吗 借名买房的变通方式实际上存在很大风险。房地产作为不动...


·房屋拆迁维权有什么方式
      房屋拆迁维权有什么方式在进行房屋拆迁的过程中,经常发生一些侵犯被拆迁人利益的事情,进而会演变成拆迁纠纷。而此时,作为被拆迁人,就需要了解清楚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该怎么维权,有哪些拆迁维权方式。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拆迁维权有什么方式 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


·常见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常见的房产纠纷有哪些一、常见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1、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 2、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利人在出卖房屋时,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