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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要准备什么证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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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登记要准备什么证件材料

一、结婚登记要准备什么证件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

2、双方户口本原件;

3、三张二寸彩色双人近期合影证件照;

4、再婚者还需要携带上离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调解书。

二、新人结婚登记流程

第一步:去婚姻登记处提交结婚申请

按照我国规定,新人想要领证结婚就需要去双方任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因此,新人双方要去婚姻登记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然后签字或按手印,最后提交两份申请书和其他领证材料即可。

第二步:工作人员审核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立马对新人双方提交的申请书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核,而新人需要配合工作人员的审核,也就是回答些问题,或必要时做指定检查。但是,一般情况,工作人员都不会要求新人们做检查上的。

第三步:发结婚证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如果新人符合结婚条件,也带齐所需要证件,则会当场给新人双方颁发结婚证。三、新人领证注意事项

1、户口本问题

倘若新人一方是集体户口的话,则可以拿着集体户口页去领证;如果因为其他原因拿不到户口本的话,本着自愿结婚的原则,新人可以去派出所让户籍民警开具一张户籍证明代替户口本也可以。

2、结婚登记照拍摄地

民政局对结婚登记照拍摄地点没有强制性规定,因此新人们既可以选择在民政局拍,也可以去外面的照相馆拍摄。当然,外面的照相馆服务更到位、配套设施更齐全,因此效果也会更好,但是价格也会相应高一点,大致在一百到三百元之间。

3、法定结婚条件

①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②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③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结婚,如果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到结婚证的情况下,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此时不能认定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彼此的权益也是无法受到保护。因为,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按照同居关系处理,而目前在我国这样一种关系被认定为非法,自然不能与合法的婚姻关系相提并论,而对于当事人来讲这种关系下带来的法律风险也比较大,因此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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