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赠予的财产离婚分不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婚前赠予的财产离婚分不分结婚前赠送的财物在结婚后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共同分割。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19条 “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收入,包括:1、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等。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或受遗赠所得财产。3、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要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的婚前财产和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2、复员、转业军人的医疗费归本人所有。如果结婚多年,夫妻共同生活较长的,可按共同财产对待。对夫妻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无法确认的,视为共同财产。3、应将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加以区别。既然是在结婚之前就取得的财产,不管是因为赠与还是什么原因,那么就应该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结合《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结婚之后也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那既然不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情况下也就不需要做出分割。但,如果是在结婚之后因为赠与而取得的财产,除非是明确只归一方所有,否则是可以作为共同财产的。因此,夫妻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应该注意区分。看受赠与的财产究竟是在那一阶段取得的。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虽然现在已经是法制社会,但是由于地区贫富差距明显,落后的思想文化等导致拐卖妇女儿童的事件仍然存在,这个很多家庭和个人带来了不可估量的伤害。好在现在相关机构的侦查破案能力较之过去有很大提升,在解救被收买人群上取得很好的效果,但是也在解救过程中遇到了很多聚众阻碍办案进程的例子。如果有...


·离婚财产分配时间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配时间的依据是什么? 协商离婚的,那么随时都可以进行分割。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需要等待法院判决。 办理财产分割公证要注意什么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一)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


·一方婚后出轨,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在结婚后出轨,这样的行为显然是对自己配偶不忠的行为。有的人性子比较急,无法忍受对方的出轨行为,于是就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那么一方婚后出轨,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呢?若你不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婚后出轨,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


·离婚前可要小孩抚养费吗,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
      在现实生活中,人人往往认为,夫妻只有在离婚诉讼中才会要求孩子的抚养费。而夫妻分居期间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一般也不会主动支付抚养费,这样就会造成抚养小孩的一方生活困难,那么,离婚前可要小孩抚养费吗,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吧 一、离婚前是否可要小孩抚养费 法律...


·前夫死了怎样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夫妻在离婚以后,就会对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法院为了解决这种纠纷,缓和社会矛盾。通过法律的手段,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将抚养权进行法律上的判定。但是在抚养权规定以后,又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前夫死了怎样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起诉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一、起诉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


·女方再婚男方能得到抚养权吗?
      女方再婚男方能得到抚养权吗?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


·父母没结婚证抚养权怎么判
      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时候,此时并不需要父母实际领取了结婚证或者提供结婚证。因此,现实中有的人问没结婚证抚养权怎么判,其实与一般情况下处理抚养权问题是一样的。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父母没结婚证抚养权怎么判 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一...


·离婚后如何变更子女的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离婚后如何变更子女的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


·离婚时孩子在什么情况下归父亲
      离婚时孩子在什么情况下归父亲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


·一、上海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上海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上海居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