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当中的赔偿鉴定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事故当中的赔偿鉴定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详细的记录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它是诉讼中的一项证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将导致法院在判决时缺乏有力的证据,当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可以看出,保险公司承担的是无过错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不论机动车一方是有责任,还是没有责任,保险公司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无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是否能认定,保险公司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限额外的部分,利用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为受害人争取权利。要求机动车承担举证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因此,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外,非机动车、行人遭受了损失,就可以利用举证规则,要求机动车这一方承担举证责任,由机动车证明非机动车、行人存在过错。一般而言,这种损害赔偿的举证比较困难,尤其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做出责任认定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很难举出非机动车、行人这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利用这一策略,非机动车、行人可以很有力的向机动车一方进行索赔。结合其他证据划分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确定赔偿比例的最终依据,它和其他的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遵守着同样的证据规则,在法庭质证环节是有可能不被法官采信的,没有事故认定书并不意味着法院就无法做出判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仅仅是一个证明责任分配的证据,如果有其他的证据,则依然可以分清各方的责任,确定赔偿金额。同时,如果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还要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各方的举证责任。只要有其他证据能划分双方的责任,一样可以进行索赔。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确定赔偿比例的最终依据,它和其他的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遵守着同样的证据规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详细的记录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且只要有其他证据能划分双方的责任,一样可以进行索赔。



·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是什么?
      交通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事故发生的时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交通肇事罪发生的时空条件原则上限于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如果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死亡或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


·八级伤残交通赔偿金怎么计算?
      八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金怎么计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司法实践中一般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 %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成都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成都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查看伤亡情况并现场拍照 发生事故后,应该第一时间打开危险报警灯,在车后部树立安全警示牌,夜间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拍照一定从事故车辆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拍,把车辆位置、标志标线、周围的环境甚至建筑...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分为了两方面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分为了两方面,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其中大多数人可能更关心的是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那我国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其中主要涉及到了哪些赔偿项目?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1、医疗费 挂号费 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


·交通事故有人伤多久出责任认定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
      交通事故有人伤多久出责任认定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


·一、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日期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日期怎么算? 1、 误工费的时间计算应以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或者司法文证审查确认的医疗时限为准。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死亡1人...


·合同到期离职报告还要提交吗?
       随着我国各项法律的不断健全,在劳动法中就规定了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关系还需要提交离职申请书吗?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无需在30天向公司提出申请。 一、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怎么申请
      近年来,由于受害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证据保全意识不断增强,使申请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数量迅猛上升。而且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使得一些简单纠纷可以不经过诉讼在立案环节就得以调解。当发生车祸后,这个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怎么申请呢?以下是针对这个问题的具体解答。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怎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住宿费如何计算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有一项是关于住宿费的赔偿。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住宿费吗?而这住宿费又该如何计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的住宿费是什么 住宿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


·交通事故出院后什么时候做司法鉴定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上升,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在不断的上升。由于机动车的制动性能大,因而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出现伤亡的纪律也非常的大。因此未来能够更好的明确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会进行司法鉴定。那么交通事故出院后什么时候做司法鉴定呢?以下我就进行相关内容的了解。 一、交通事...


·酒后驾车顶替包庇会怎样
      酒后驾车顶替包庇会怎样这里有两种情况:1、首先看酒驾的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如果是,那么谁顶替的,顶包这个人就涉嫌包庇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