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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他人财产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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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害他人财产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一、侵害他人财产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害他人财产的离婚协议是部分无效的,因为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离婚的决定是不能反悔的,但财产分割的部分无效,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三、签订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1、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没有起诉立案前能否反悔

我们日常生活中,一方为了能够尽快离婚,往往会在会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债务承担方面作出一定的让步。但是,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作了离婚登记或是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依协议进行调解离婚,才能生效,也就是说,没有到婚姻机关登记离婚和到法院起诉时,离婚协议书是对双方没有约束力的。如果是到法院进行调解离婚,对原有的离婚协议书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也就是说,只要没有登记离婚,任何一方都可以不附加义务的对离婚协议反悔。

2、在协议离婚之后能否反悔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整份离婚协议书不会因为财产分割侵犯到了别人的合法权益,就全部被判定成为无效的了,像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有对孩子抚养权的协商方案,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都受法律保护。而离婚协议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契约,订立协议的原则跟一般合同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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