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单位不给工资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单位不给工资怎么办?公司不发工资,首先可以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二、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复工的员工如何发放工资?1.公司原因导致的不能正常复工;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公司需要跟员工协商一致,在情况允许的话签订待岗协议。并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如果公司受疫情影响严重,可以和员工协商一致停工停产,不过得在待岗首月发放正常工作时的全额工资,从次月开始发放当地执行标准的生活费(北京市规定员工待岗期间,公司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的工资作为生活费)。2.因为员工被隔离或者确诊患病,导致的不能正常复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因此,员工因为有疑似症状被隔离的,在隔离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间的劳动报酬应当全额支付(包括津贴及补贴),直到员工确诊患病或者解除隔离恢复正常上班。综合上面所说的,疫情期间而不能正常的到单位上班,但单位要求在家办公的,同样也需要正常的支付劳动者全部的工资,不能因为没到单位而不给工资,这种做法已经是属于违法行为,从而需要承担二倍的经济补偿,所以,乱扣克工资是不允许的行为。



·以不同意调岗为由辞退员工补偿吗
      以不同意调岗为由辞退员工补偿吗员工不同意调岗可能是因为调岗后的工作环境、考虑到自己的能力或家人等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但员工离职是否能够获得经济赔偿金,还需要考虑调岗方案是否合理。1、调岗方案合理,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辞退员工怎么不给补偿金
      辞退员工怎么不给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薪级工资怎么算
      2018薪级工资是结合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计算的。每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也因人而异。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


·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怎么算法?
      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怎么算法?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到期时间计算应当是根据合同当中约定的期限来进行计算的。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劳动合同期限的第一日...


·员工转正后可以被辞退么
      员工转正后可以被辞退么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不是随意辞退,若随意辞退员工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 1、过失性辞退 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


·一、产假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产假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为了维护劳动者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权益,国家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尚处在医疗期、孕期和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延续至劳动者...


·一、在我国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在我国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分为劳动者过错和用人单位过错两种情况。 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形是: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没有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可以申请补偿吗?
      没有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可以申请补偿吗?是可以申请的;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


·工程质保金可以扣的方式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可以扣的方式是什么工程质保金是出于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担保而设置的,一旦工程的质量出现什么问题就可以扣押质保金,要求施工方从新修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或者是直接将工程质保金作为质量问题的赔偿金。那么工程质保金可以扣的方式都有哪些呢 。一、工程质保金可以扣的方式在建设工程承包合...


·社保的基数涉及到员工所享受到的福利待遇是什么?
      社保的基数涉及到员工所享受到的福利待遇是什么样子的。基数大,员工和用人单位所要缴纳的费用就高,相应的以后可以领取的养老金的数额也就要高一些。但是用人单位处于用人成本的考虑是不愿意提高基数的,这就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下文讲述的就是成都社保基数怎么算这一问题。 一、成都社保...


·劳动关系的分类方法具体?
      劳动关系的分类方法具体有哪些 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 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组织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的形式,当前这一类劳动关系居绝大多数。 2)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