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期间公司有权利停工停薪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疫情期间公司有权利停工停薪吗?疫情期间公司无权停工停薪,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对因疫情未及时返回复工的职工,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二、疫情期间对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有补贴吗?《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的规定,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 300 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 200 元予以补助。当日工作时间累积超过4小时的,按照一天计算;在4小时以下的,按照半天计算。其实在疫情期间并不是公司决定要停工的,是政府部门强制性要求,除必要的事关民生的企业之外,无关的企业不能提前复工。可与此同时国家也规定了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标准,如果企业没有执行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一、低于16岁童工可以签合同吗?
      一、低于16岁童工可以签合同吗? 不可以,就算签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是劳动合同的合格主体,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劳动关系工伤企业赔偿金是多少?
      这几年来,经常出现员工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的现象。您都知道,如果发生工伤,是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所以这一点上您不需要太过于担心。但是,劳动关系工伤企业赔偿金具体是多少呢,这是您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劳动关系工伤企业赔偿金的相关事项。 一、工伤保险待遇 ...


·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
      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 一、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 (一)按《民法典》建设工程中介费不合法。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不能进行居间服务。《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


·现在病毒没上班有工资吗
      现在病毒没上班有工资吗?病毒没上班的也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


·公司已经出具辞退证明员工要赔偿是否合法
      公司已经出具辞退证明员工要赔偿是否合法?1、符合法定条件的员工要赔偿金的行为就不合法,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


·现在劳动者旷工的现象是屡禁不止,甚至有的劳动者在旷工后就会提
      现在劳动者旷工的现象是屡禁不止,甚至有的劳动者在旷工后就会提起辞职。对于旷工辞职的劳动者,大部分用人单位都会支持的,那么旷工离职有什么后果?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旷工辞职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工资的,一般是按月进行支付,因此员工获得的工资也可以称为月工资,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但现实中,我们却发现有的时候单位支付的是双倍工资。那究竟实践中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合同法...


·员工申请辞职不批怎么办
      员工申请辞职不批怎么办 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


·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的变化
      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的变化 一、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的变化 根据有关规定,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外地劳动力纠纷调解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现免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按规定实行收费。 1、仲裁收费标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收取仲裁费。每案收费标准为300...


·保安在工作巡查中摔伤算不算工伤
      保安在工作巡查中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保安在工作巡查中摔伤算不算工伤 保安巡逻时意外受伤算工伤。 保安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域内巡逻意外受伤,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向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


·签订两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解除劳动合同会怎样?
      我们在工作之前我们都应该签订一个合同,那就是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的作用我们您肯定都是知道的,工作的利益问题一般都是由劳动合同来解决的。我们也都知道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有前提的,那么签订两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解除劳动合同会怎么样呢? 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