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嫌介绍卖淫罪怎么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涉嫌介绍卖淫罪怎么判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二、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介绍卖淫主要是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从而让他们之间进行卖淫活动。这类行为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要注意的是,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当然,成立介绍卖淫罪还是需要达到法定的立案标准才行,否则只能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民事诉讼涉及刑事犯罪中止后怎么处理?
      民事诉讼涉及刑事犯罪中止后怎么处理?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其实是刑事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由于刑事案件涉嫌到他人的生命安全,故此对于同时是刑事案件、民事纠纷的当事人的,此时一般来说,法院会暂停民事案件的审理。故此民事纠纷案件的受害者,在刑事案件审理结...


·2023怎样认定组织卖淫罪?
      一、应该怎样认定组织卖淫罪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1)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并在其中...


·犯了经济罪最多拘留多久就需要提请批捕
      一、犯了经济罪最多拘留多久就需要提请批捕? 犯了经济罪最多拘留30天就需要提请批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刑事拘留的期限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


·关于抢夺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在实施抢夺行为的过程中,如果同时满足了一些条件的话,则此时抢夺就会演变为抢劫,自然此时就会按照抢劫犯罪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您应该也清楚,我国关于抢夺罪的量刑是要轻于抢劫罪的,那这个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抢夺罪如何处罚 1、构成...


·职务侵占多少钱算犯罪?它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职务侵占多少钱算犯罪?它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数额在6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职务侵占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


·犯罪终止和犯罪未遂区别是什么
      犯罪终止和犯罪未遂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


·最新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行贿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390条) (一)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向3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


·如何防范伪证罪?
      律师在接受委托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全过程中,经常会不同程度地遇到来自案件当事人或其亲属对于刑事辩护律师无原则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托罪责的请求,甚至也有少灵敏人以金钱为诱饵,要求刑事辩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搞假证明、作伪证,其违法要求已远远超出了刑事辩护律师依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来...


·法律规定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吗?
      一般对于罪刑比较严重的罪犯,才会对其作出无期徒刑的处罚。但需要注意无期徒刑并不是说真的就要关押罪犯一辈子,那是不是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就可以减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吗。 一、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吗 无期徒刑可以减刑。根据刑法的规定,无期徒...


·刑事拘留到逮捕要多少天
      一、刑事拘留到逮捕要多少天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刑事拘留为30天 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以内...


·有期徒刑的最高刑罚为多少年
      有期徒刑有一个最低刑期,当然也有一个最高刑期,不然就与无期徒刑没有什么差异了。那根据《刑法》中的规定,有期徒刑的最高刑罚为多少年了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有期徒刑的最高刑罚为多少年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