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资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集资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一、集资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计算方式

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

1.实质

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

2.修正方法

(1)计算使用年期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K=1-1/(1 r)m /[1-1/(1 r)n]式中:K——将比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系数;r——土地还原率;

m——待估宗地的使用权年期;

n——比较案例的使用权年期。

(2)利用年期修正系数对交易案例地价进行年期修正,即有:

年期修正后地价=比较案例价格×K

案例3:若选择的比较案例成交地价每平方米为500元,对应使用权年期为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让年期为20年,该市土地还原率为8%,则年期修正如下:

年期修正后的地价=500×1-1/(1 8%)20/[1-1/(1 8%)30]=436.06元/m

综上所述,集资建房作为住宅使用的土地,对于个人拥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和处分的,所以可以自己进行集资建房。而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也就只有七十年,我国对于土地的实行规定是为国家集体所有。


·湖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2023是什么?
      湖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我国土地辽阔,国家为了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允许人民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但不具有拥有权,这也是在土地改革后的一大亮点,废除土地剥削制度,实行分配制度。然而国家为了建设国家用地,有时会对居民用地进行征用,那么,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湖南征地...


·设施农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设施农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可以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可以吗?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可以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是可以的,但要符以下两个条件: 1、流转时要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2、公示期内无人提出优先权主张或未经书面公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现在土地稀缺,所以您住的一般都是商品房,而我们最纠结的就是这个商品房产权年限问题,即使都知道房产年限是70年,但是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给您讲解一下房屋产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产权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如何处理?
      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如何处理?对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擅自建房的行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一经发现,坚决依法律程序处理,人民法院受案后也必将依法处理。依据以下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


·钦州2023征地补偿标准多少?
      钦州征地补偿标准多少? 在征地补偿标准这个方面,各个地区的各个补偿标准都有着不一样的规定,而且各个地区的各个时间段的规定也有可能不同。如果我们遇到此类问题时,我们首先应当了解当地的最新规定。下面我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钦州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各区片土地...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您不能忽略了在购买安置房的时候也是会产...


·昆明土地使用权费率怎么计算?
      昆明土地使用权费率怎么计算? 一、昆明土地使用权费率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8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书范本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书范本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对于广阔的土地面积国家做出了一系列的土地管理方案与措施。对于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来说是可以进行赠与的,但是需要相关的赠与书。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书范本是什么呢?下文中就给出了相关的解释与分析。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书范本...


·店面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其实市场上很多的大型店面都是由专门的开发商修建的,然后以对外租赁的方式租赁给各位商户,这种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国家规定为40年。因此开发商对于即将到期的土地使用年限的使用权问题,自然就需要知道国家对此规定的相关政策。那么,店面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一、店面土地使用权...


·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是什么
      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是什么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利用土地的方法,这套方法一出台也是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和热议。那么,对于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您了解多少呢?土地入股合作模式出现的原因以及产生的影响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一、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是什么土地入股,是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