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从这条规定看,当违约情况发生时,继续履行是令违约方承担责任的首选方式。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于继续履行比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更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但是,当继续履行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就不应再将其作为判令违约方承担责任的方式。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此条规定了不适用继续履行的几种情形,其中第(二)项规定的“履行费用过高”,可以根据履约成本是否超过各方所获利益来进行判断。当违约方继续履行所需的财力、物力超过合同双方基于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时,应该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用赔偿损失来代替继续履行。二、合同履行不能有哪些后果?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4、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民法典》的规定,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5、若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的法律后果分别表现为:(1)解除原债务的实行履行责任。因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在不能障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2)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3)承担违约责任,上述我们详细介绍了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规定,从上述介绍中我们不难看出,合同履行不能与一般的无法履行合同还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当然,合同既然签订了就需要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履行,若是履行不能的话,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要使购销合同盖章后生效需要什么章?
      要使购销合同盖章后生效需要什么章? 要使购销合同盖章后生效需要什么章 要使购销合同生效可以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但是从风险控制上来说,一般不建议加盖公司的销售合同章,除非该销售合同章已经备案过了。一般来说,公司的签章应当用公司经备案的公章效力更高。当然这并不是表示用销售合...


·不动产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的目的是什么?
       一、不动产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的目的是什么? 这种附随义务势力范围涉及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的整个过程。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后者排除了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


·购销合同是原始凭证么?
      购销合同是原始凭证么?购销合同是企业进行贸易往来的重要凭证,需要企业妥善保管。在企业会计核算中,还会涉及到另外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原始凭证。那么购销合同是原始凭证么?购销合同包括哪些内容?我们就此整理了相关专业资料,且看下文的分析。 一、购销合同是原始凭证么? 购销合同书不是原始...


·合同已网签未备案是什么意思?
      合同已网签未备案是什么意思?合同已网签未备案的意思是合同已经经过网络上面的签约,但是没有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房源信息公示、签订买卖合同等全部都将在网上进行。并且房屋交易过程中各个环节信息反馈、存量房房源信息、成交信息的查询和统计也都可以通过该...


·根据法律规定6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6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6年合同到期可以继续的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情况之下解除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


·不安抗辩权合同法中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合同法中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平等双方的当事人可以就一系列权利义务关系签订合同进行约定,并且这种做法是受我国合同法的保护的。当然,债权债务关系就可以通过合同来约定。在我国,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了不安抗辩权的相关法律。我们将针对不安抗辩权合同法中有哪些规定的问题为...


·委托合同终止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委托合同终止后有哪些法律后果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


·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有哪些
      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有哪些 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有哪些? 一、总则: 1、为加强本公司的合同档案管理,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司合字第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合同档案的保存期限为5年,由公司档案处负责保管。 3、公司法律顾问室作为公司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也应当保存一...


·一、签无固定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无固定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如果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合同期的需提前天30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存在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怎么办?合同约定管辖权不明确,就按法定的法院管辖。在签订了合同之后,有可能会和对方产生一些合同上的纠纷,这些纠纷问题如果比较小的话,可以双方解决,如果比较大的话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条 根据管...


·签合同用假名字违法吗?
      签合同用假名字违法吗? 一、签合同用假名字违法吗?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用假名签字,导致对方作出真实意思表示而有利于自己的,属于欺诈行为,该行为是不合法的民事行为,该行为将可能导致合同自始无效、绝对无效。签合同用假名字可能会涉嫌合同诈骗罪等罪名,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