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在家不上班有工资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疫情在家不上班有工资吗?疫情在家不上班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对因疫情未及时返闽复工的职工,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二、疫情期间已经复工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处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因为疫情方面的原因,导致很多的中小企业面临着生产的危险,甚至是有可能导致经营困难而破产,在这种状况之下,对于劳动者的工资发放问题,您都非常的头疼,一般情况下会正常的来进行发放的。



·在劳动法里明文规定
      在劳动法里明文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并且在劳动法里也对于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相关权利有明文规定。那么我们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需要注意哪些?今天就这个问题为您作详细的解答。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


·主动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主动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职工离职经济补偿金缴个税吗?
      职工离职经济补偿金缴个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


·郑州市工伤认定资料有哪些
      郑州市工伤认定资料有哪些 申请工伤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什么是工伤认定
      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


·工伤鉴定沒出来合同到期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受伤或因工受伤都被称为工伤,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需首先申请工伤鉴定,鉴定完成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所要相应的赔偿。但如果伤工鉴定沒出来合同到期怎么办?请您继续往下阅读网站为您提供的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 一、在等待鉴定结果期间公司是不能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伤者...


·临时辞退员工需要支付什么费用
      临时辞退员工需要支付什么费用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误工费是保险公司赔吗?
      误工费是保险公司赔吗有些事故会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误工费。那么,误工费是谁来赔的,有人不确定误工费到底该不该保险公司承担。其实,误工费的确是在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受害方向保险公司出示证据,证明了自己在赔偿范围内,保险公司就有应该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误工费。二、误工费计算误工费的计算标...


·工伤伤残待遇退休还给吗?
      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导致伤残的,经过劳动局的鉴定,评为伤残,职工可以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返回工作岗位后,还是可以每月领取一般伤残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由当地政府规定。那么,工伤伤残待遇退休还给吗?我们根据有关资料给您讲一讲这方面的知识。 一、工伤伤残待遇退休还给吗? 职工因工致残...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法规有哪些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法规有哪些如今,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各种的建筑。并且,我国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各种工程也是在不断地加速增长过程当中。各种各样的建筑参差不齐,就更加需要我国的法规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来进行规范,否则,对于建筑市场来说就是非常混乱了。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法...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材料都有哪些
      很多时候都是在用人单位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下,才会由受伤职工个人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当然这也是对自身利益做出保护的一种方式。而个人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材料的,那到底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材料都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材料都有哪些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