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时期上班工资怎么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疫情时期上班工资怎么算?员工在疫情上班按照正常工资发放,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020年2月2日。本次延长假期的法律依据为《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八条的规定,属为应对疫情采取的防控措施,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本次延长的假期期限性质应为休息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相关规定,在此期间应当支付加班工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法律依据根据《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疫情防控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而定,特别是在疫情期间继续上班工作的,用人单位显然是需要发放工资待遇的,另外对于从事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还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助,具体的工资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政策来进行结算。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一、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1、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2、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


·劳动人事仲裁属于行政裁决吗
      劳动人事仲裁属于行政裁决吗?劳动人事仲裁不属于行政裁决,属于司法裁判,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只能就该劳动仲裁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


·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是否有效?
       如今,高楼大厦的出现速度就好比雨后的春笋一样的快速,但是有一个问题依旧困扰着我们,那就是大楼的修建真的安全吗,真的质量过关吗,真的不是豆腐渣工程吗?对此,政府颁布了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的出台是否有效,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一、合格: 1、外观基...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公司和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时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正是这个合同让劳动关系变得牢固变得更加有保障。公司想要解除劳动关系时就必须考虑的更多,应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对员工进行赔偿。也许很多的公司和劳动者都不是很了解详细的规定。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这里就让来为您解答一下。 一...


·如何鉴定眼睛工伤怎么划分等级?
      在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受伤是在所难免的,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称之为工伤,身体受伤也是避免不了的,那就需要工伤鉴定。在做完认定工伤等级以后也是需要相应的护理治疗的。那么,如何鉴定眼睛工伤又是如何划分等级的呢?下面我们就来跟您讲解,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双眼无...


·劳动合同中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中劳动关系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


·工伤鉴定评残流程都有哪些过程?
      工伤鉴定评残流程都有哪些过程? 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 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你鉴定伤残等级。 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 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


·劳动关系法的构成包括哪些内容,怎么恢复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在公司里,公司作为经营者,有支配权和处置权,员工则受雇于公司,付出体力和脑力劳动,领取工资,这样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近年来不稳定的因素越来越多,导致劳动关系不是终止就是解除。那么,劳动关系法的构成包括哪...


·公司有钱不发工资怎么办
      公司有钱不发工资怎么办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发工资的时间,但一些不正规的公司违反约定,到了约定的时间有钱不发工资,严重损害员工的利益,员工可以积极采取措施维权。一般是采取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并且构成犯罪的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具体而言,公司有钱不发工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


·一、旷工15天就能解除劳动合同是吗?
      一、旷工15天就能解除劳动合同是吗? 具体要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确定。 1、法律对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2、一般公司有劳动规章,如公司对员工连续旷工超过15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或者按自动离职。 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