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伪造遗嘱会构成刑事犯罪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伪造遗嘱是否构成犯罪伪造遗嘱不构成犯罪,刑法中没有相应规定,但伪造遗嘱将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认定丧失继承权时要注意什么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2、继承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项或第(二)项所列之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遗嘱无效,并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3、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非经人民法院审理确认,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无权作出。即便是继承人有违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所规定之违法行为,并且继承人亦承认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其继承权也不会自动丧失,一定需要经过司法程序确认。关于继承人伪造遗嘱的行为,只能按照一般民事行为来处理。而从其他的法律规定中也了解到,伪造遗嘱产生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该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但要注意的是,此时该继承人丧失的仅仅是对这个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对其他被继承人的遗产仍享有继承权。



·非法侵入住宅罪处罚是怎样的
      公民的住宅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未经法律授权都是不能随意进入他人住宅,否则的话就有可能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那么此时就要依法对行为人做出处罚,那究竟非法侵入住宅罪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非法侵入住宅罪处罚是怎样的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


·拒执罪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分别是什么
      拒执罪俗称“老赖罪”,即是指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拒不执行(在有条件的情况之下), 共同犯罪一般是指两人以上的一起故意犯罪。这两者都要被追究法律责任。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拒执罪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分别是什么。 一、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


·刑事诉讼法的回避制度适用哪些人?
      在我们诉讼活动当中,我们认为回避制度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因为在司法实践当中我们有些时候很难避免会遇到一些情况会导致我们办案的效率大大降低,我们也无法改变与自己身边人的关系,这些东西都是无法去改变的,但是为了司法的公正性我们总要想办法去避免他,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刑事诉讼法的回避...


·刑法中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九届第47次会议通过)的规定,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罪定罪处罚:(1)聚众围攻、冲击国...


·盗窃罪类型都包含哪些盗窃行为?
      您对小偷都有一种厌恶的情绪,都知道偷东西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但不一定是犯罪的行为,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才可以称之为犯罪,这称之为盗窃罪,那么构成盗窃罪的要求又是什么,而盗窃罪类型都有哪些种类,我们给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盗窃罪类型的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窃罪 根据刑...


·刑诉法给单位的送达时间是多久?
      单位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犯罪行为时,会被检察院发起诉讼。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期间和送达这个章节,送达是在法院判决后将法律文书交给当事人的程序。如果是单位犯罪,被告就是单位,法院会将判决书等材料送达到单位。那么,刑诉法给单位的送达时间是多久?我们结合相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一、刑诉法给...


·拘留所探亲时间是否有规定
      拘留所探亲时间是否有规定 一、拘留所探亲时间是否有规定? 拘留所探视的时间是没有规定的,探视的时间基本上都有各地的拘留所自行安排。《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


·在我国诽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诽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二、诽谤罪的构成条件本罪在犯罪...


·考试组织作弊罪判多久?
      一、考试组织作弊罪判多久组织考试作弊罪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多久?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多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法定上从轻量刑的一个情节,不过至于量刑还得由法官依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其中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因一些过激的行为而致人死亡的情况,一般不会...


·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其实我国是并没有网络诈骗罪这个刑事罪名的,对于网络诈骗的行为,一般是规定在诈骗犯罪当中,作为诈骗犯罪的一种特殊情节处理。所以说对于网络诈骗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就要看实际有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了。 按照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