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闪婚闪离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如今的年轻人,在考虑结婚关系的时候并不是特别的谨慎,于是这也就造成了社会中“闪婚闪离”现象的出现。当然,结婚关系会涉及到财产的纠葛,离婚也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么闪婚闪离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吗?离婚财产纠纷有哪些分类?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闪婚闪离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吗?
结婚礼金的切割
闪离案件的一个很重要的争议焦点是亲戚朋友婚礼时送的礼金,关于礼金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处理也没有统一的标准。首先在一般情况下将婚礼中的礼金直接认定为彩礼显然没有理解彩礼的实质。其次,送礼者是基于双方缔结婚姻关系或者将要缔结婚姻关系而赠送的财物,这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赠与行为,若双方已经缔结婚姻关系,那么赠与一方除非明确表示礼金是给予新郎或者新娘一人的,否则均应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行为发生在结婚登记之前,考虑到当时赠与的意思表示是对两位新人表示祝贺,而并非对其中的某一人,因此礼金交付的对象只是一个接受赠与财产的接收方,而并非是唯一的受赠人,实际受赠人仍应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礼金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在分割时应首先扣除双方共同生活中的消耗。
一方父母购置物品的归属
闪离案件的另一个比较集中的争议焦点,是一方父母所购买的家具、家电的分配问题。对于家电的分配,法院也有几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区分家电购买的时间是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还是之后,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则应认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如果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后,则应视作为对双方的赠与。第二种观点认为,不管这个财产是何时赠与的,都应作为对小夫妻的赠与,因为在赠与时并没有明确是赠与给哪一方的,但是从放在双方的房屋中可以推定是对双方的赠与,故在分割时应对半分割;第三种观点认为,父母赠与家电是出于夫妻两人可以长久生活的期望,但是夫妻两人却没有能够长期的生活,因此可以认为父母进行赠与的目的没有实现,可以单方面地解除赠与。
司法实践中关于家具、家电的处理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家具家电归属的认定,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考虑到父母的出资以及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因素,采用第一种观点与第三种观点的情形较多。第二,是关于出资的证明问题,现在很多法院证明出资的方式;掌握有购买家电的发票谁就是出资人。本律师不赞同这个观点。首先发票并不是一个出资证明,其次发票也不是动产的所有权证明,最后,出资人也不会随身携带发票,发票通常是放在房屋中的,因此简单地通过发票来认定家具、家电的出资方是不可取的。
对方赠与珠宝首饰的归属
闪离案件的第三个争议焦点是关于一方赠与的珠宝首饰的归属。对于首饰的问题应该区分来对待。对于恋爱期间赠与的首饰,因为赠与人赠与时的心态一般基于讨好受赠人或者增进与受赠人之间的感情,这从受赠人答应与赠与人缔结婚姻来看.赠与人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因此对于这类珠宝首饰赠与人不得要求返还。如果赠与人赠与的珠宝首饰是为了完成婚礼仪式或者某种场合所用,我们认为此时赠与人的心态是基于相信双方可以长久共同生活的,但是婚姻的迅速解体使得赠与的期望落空,赠与的前提条件已经不复存在,故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返还。
当然,这里还存在着两个法院自由裁量的问题:第一个自由裁量的问题是裁量赠与人赠与财产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增进双方感情还是为了进行某些仪式的需要;第二个自由裁量的问题是裁量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长度是否导致了赠与人目的的落空。法院对于闪离一族的案件裁量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的把握,但是必须在一个法律允许的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内进行裁量,否则完全凭法官的想法任意判决,将使法律失去预测性功能和指导性功能。
一方对另一方的装修投入问题
闪离案件还会涉及到一方对另一方房屋进行装修投入的问题。在现在的婚姻关系中,一方出房屋另一方出装修款的情形不在少数。强调一点,这里所指的装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或者其父母名下的房屋进行装修,因为如果是对双方名下的房屋进行装修,在房屋分割时,装修的利益会予以一并考虑,所以这里特指对非夫妻二人名下的房屋进行装修的情况。
一方通过装修行为,将财产价值附着在了房屋之上,形成了附合情形的添附现象,该房屋形态因此发生变化,增加了新的经济价值。根据民法原理,动产与不动产附合后,应由不动产所有人取得动产所有权。但动产所有权人可以要求不动产所有人给予补偿。因此在双方婚姻关系结束之后,装修出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至于补偿数额,如若判令出资方取得装修价值的一半,则使得房屋所有人以一半的价格获取了全部装修的利益,显然不公平。比较妥当的做法是,对房屋中的装修残值进行评估,由出资装修人取回房屋装修的残值,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司法实践中多采用这种做法。
二、离婚财产纠纷有哪些分类?
1、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
协议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不予审查或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内 容未得国家公权利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诉权。至于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既判力所及的财产有争议的,已无诉权,以维护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就是说,如果在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 已经处理的财产,当事人不得就此向法院提起再次分割的诉讼,而只能是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了的财产,或某种原因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 以另行提起诉讼。
闪婚闪离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吗?从上述的介绍中我们不难看出,闪婚闪离是可以进行财产分割的,但是目前国家还没有特定的法律规定对此作出管理,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因为不同的闪婚闪离案件的不同情况来具体判决,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申请国家赔偿金怎么写?
      国家赔偿是我国法律和社会制度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的起点,对我国的和会案件相应的受害者和冤假错案的受害者进行相应的赔偿。那申请国家赔偿金怎么写,都有哪些法律依据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相应的解答。 一、国家赔偿支付申请书文书范本 (此处印制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国家赔偿金支付申请书...


·双方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咋不能增加,造成的后果就是在离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而如今在法治社会中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一般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签订离婚协议,并且在上方要说明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法,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双方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协议离...


·重组家庭离婚财产分配方法是什么?
      社会上会出现许许多多的财产纠纷问题,其中最为复杂,法院最难处理的财产问题,就是离婚夫妻之间的财产问题。原因就在于夫妻之间的财产一般都是由双方共有的,所以在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割就会比较麻烦。并且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夫妻之间的财产还很难定性。那么,重组家庭离婚财产分配方法是什么? 一、...


·可以凭结婚证迁户口吗
      是否可以迁户口要看拟迁入地的落户政策,根据政策要求才可以落户。只有先领结婚证才有资格迁户口,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结婚证,领结婚证时带是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照片 ;迁户口时带上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国家赔偿给律师的提成的收费标准
      一、国家赔偿给律师的提成 一般是协商收费的。抽取百分之二十应当是风险代理。如果约定提成奖励的话,一般是以案件终结为诉讼目的,即不管诉讼程序是一审、二审或再审;这属于按件收费。仔细看一下委托合同吧,上面应该有明确的代理期限的约定,如果是包括二审的,那么约定的提成应当是拿到钱之后的...


·事实婚姻离婚材料有哪些?
      事实婚姻离婚材料有哪些?主要材料包括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等,事实婚姻本身就是一种违法婚姻,是未经法定程序、未经国家法定机关认可而建立的婚姻关系。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一、离婚之后还要财产分割吗?
      一、离婚之后还要财产分割吗? 夫妻离婚之后是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有了哪些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内容: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石家庄去哪里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如果决定离婚,最好的方式是选择协议离婚,将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在离婚协议中作出说明。但如果一方不愿离婚或者双方在分割财产过程中产生争议,到法院起诉离婚也是可行的。我们知道,只有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才可以受理当事人的起诉 ,那石家庄去哪里起诉离婚?我们来了解一下...


·离婚再婚孩子能跟后妈户口吗
      视情况而定,户口符合条件的,可以迁到后妈户口上:如果当事人的子女是未成年的,可以通过户口夫妻投靠,子女户口随迁的形式来实现子女的户口挂靠在后妈的户口本上。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已经成年的,原则上,是不能把户口投靠到后妈的户口上的,这和被投靠人是否是后妈,是无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


·抚养关系变更
      原告王某。 被告孟某,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宿豫县人民武装部,干部,(人武部宿舍)。 王某与孟某变更抚育关系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任xx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孟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以审理终结。 原告王某诉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