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法院如何判财产?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离婚法院如何判财产?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二、特殊情况的处理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只要具备法定情形,当事人均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被隐匿或者转移的,可直接请求分割财产;共同财产被变卖,如果变卖行为有效则只能请求分割变卖所得价金,若变卖行为无效,仍然可以请求分割被变卖的共同财产;被毁损的仅能请求支付赔偿金、伪造债务的,可以请求非法占有人返还共同财产,在返还不能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损失。综上所述,法院换判离婚财产都是会按照夫妻双方男女平等原则进行分割,如果对于离婚财产不能通过协议分割的,那么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分割财产,严重的情况下还应当聘请律师,对于败诉方也还要支付诉讼的费用。



·男女可以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在向一方户口所在地提出了结婚申请之后,此时会对男女双方的条件作出审查,此时并不是所有的申请都会得到批准,现实中也是存在很多因为不满足条件,而导致无法领证的情况。那如今我国规定男女可以结婚的条件有哪些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男女可以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双方通过自由恋爱,想结...


·关于离婚案件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或答辩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等。
   ...


·一、结婚一个月男方起诉离婚要彩礼可以吗?
      一、结婚一个月男方起诉离婚要彩礼可以吗?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


·女毒贩执行死刑过程是怎样的
      女毒贩执行死刑过程是怎样的死刑分为缓期2年执行和死刑两种。死刑立即执行即我们平时说的死刑,是一种死刑执行制度,而并非比死刑更严厉的刑罚。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


·非婚生支付抚养费一般是父母月收入的多少非婚生支付
      非婚生支付抚养费一般是父母月收入的多少非婚生支付抚养费一般是父母月收入的20%至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


·如何界定事实婚姻的情况?
      如何界定事实婚姻的情况?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否属于事实婚姻需要依照国家规定来判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一)是以夫妻名义;(二)是公开同居生活;(三)是群众也...


·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后能反悔吗
      夫妻要是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就需要对共同财产的分配做出协商,然后将协商好的内容一并写在离婚协议书当汇中。那么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后是否能反悔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后能反悔吗 一般来说,夫妻协议离婚并分配财产后是不允许反悔的。 双方到民...


·夫妻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该怎么离婚
      是夫妻中一方不愿意离婚,但另一方却十分想要离婚。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要离婚的一方该如何做,才能尽快的解除婚姻关系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该怎么离婚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外一方只有聘请律师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强制离婚,不...


·国家赔偿刑事范围是什么样的?
      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当公务人员在执行公职的是如果出现了损害公民权益的情况的话,国家会积极的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只有在规定的范围内才行,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国家赔偿刑事范围是什么样的?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


·事实婚姻法的界定是怎样的
      事实婚姻法的界定是怎样的?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1)传统习俗的影响。我国民间流行...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规定有吗
      虽说在子女抚养问题上面,我国相关法律中是作出了比较明确、详细的规定,但由于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在抚养费数额、探望权时间上面,也不好作出统一的规定。那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有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规定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规定有吗 探望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