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小孩抚养费对方给到什么时候结束?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我国小孩抚养费对方给到什么时候结束?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一)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二)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需要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理论上孩子到18周岁以后就可以不用支付了,但是现在多数18周岁的孩子尚且正在读书,因此,在孩子没有毕业之前,都是需要支付抚养费。还有一种也输情况就是虽然当事人已经成年,但是受到特殊原因的影响,没有生活能力,这都是需要孩子的父母承担起抚养责任的。


·我国的离婚方式有哪几种
      夫妻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也是需要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办理了相应的离婚手续之后才行。而此时就需要离婚夫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离婚方式。那究竟我国的离婚方式有哪几种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我国的离婚方式有哪几种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


·军人结婚,另一方有无法律要求?
      首先,军队人员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不得申请结婚,军队院校学员本科、专科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申请结婚。 其次,结婚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军队人员不得与其结婚: (1)属于外国公民、无国籍人的; (2)取得国外永久居留资格...


·夫妻间资产如何立遗嘱?
      夫妻间资产如何立遗嘱?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办理。与其它遗嘱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


·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诉讼离婚也不代表一定会准许夫妻离婚,此时需要看有没有达到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如果没有达到,自然法官也是不会判决夫妻离婚的。但是这个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规定认定离婚的条件以夫妻...


·2次离婚被告都不到庭拘传找不到人会判吗
      会,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详细内容各位可以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的判定标准父母离婚时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的判定标准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


·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开店财产怎么分割?
      在离婚问题上,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各种问题存在争议,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起诉离婚,如果法院还未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在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开店,那开店所需资金和开店所挣财产应该怎么分割呢?律图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


·女子离婚不要抚养权可以吗?
      女子离婚不要抚养权可以吗?女子离婚不要抚养权也是可以的,女方可以在离婚时和男方协议分割属于两位的共有财产和债务,女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支付额度和支付办法需要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解决,原则上是女方需要支付月收入的20%--30%。女方在离婚后有探视子女的权利,男方需要配合协助...


·变更抚养费起诉状该如何写?
      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小孩被判决由一方抚养,则另一方往往会被要求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但是如果后期抚养费需要变更,但是双方又无法协商一致时,就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接下来,我们为你整理一篇变更抚养费的起诉状,供你阅读。 一、变更抚养费起诉状该如何写 变更抚养费起诉状 原告:周小...


·匿名告人重婚罪可以吗?
      一、匿名告人重婚罪可以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对刑事案件进行举报的时候,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受案机关是会为其保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