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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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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在的社会,婚姻双方常常选择以离婚结束两人之间的关系,这样的现象已经十分的常见的。然而,发生这样的事情影响最大的是两人的子女,子女需要面对家庭破裂,即使不情愿也只能选择跟随其中一方继续生活,而作为父母,一个人抚养孩子的艰辛是无法想象的,假如其中一方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遇到这样的情况,抚养子女的一方很可能会面临严重的经济困难,那到底应该怎么来要回自己应得的抚养费,下面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的具体处理方法
1、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2、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强制执行的办法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这里要告诉广大的父母,孩子本来已经遭遇家庭破裂和感情缺失,心里已经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假如其中的一方再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拒绝支付抚养费用,致使父母双方对决公堂,孩子面临这样的状况对其身心健康都会造成巨大的伤害,希望父母虽然离婚但不要推卸自己的责任,尽心弥补孩子感情的缺失。当然假如遇到这样的情况,也是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支出。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专业的有关孩子抚养的法律知识,可以联系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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