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规定物业费标准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国家规定物业费标准是多少?

一、国家规定物业费标准是多少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如下: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三级收费标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以天津市物业收费标准为例

一级收费标准

1.20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税、费 )浮动幅度在20%上下合法有效

综合管理

1、服务中心: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等办公设施设备。

2、管理服务人员:小区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管理人员服装统一、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规范、文明服务;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3、服务时间:每天24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4、日常管理与服务:

(1)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2)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绿化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物业服务合同签订规范,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4)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5%以上;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

(6)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7)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8)每年进行二次业主满意度测评,覆盖率达到85%以上,对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适时整改;

(9)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0)每年第四季度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报告提交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内公告;

(11)公示场地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

(12)节假日进行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二次以上社区活动。

清洁卫生

1、楼内公共区域:地面每天清扫1次,擦拭1次;墙面无灰尘、无乱悬挂等现象;顶棚目视无灰尘、无蛛网;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天擦拭2次;门窗玻璃每月擦拭2次;消防栓、标识牌等设施每周擦拭1次;电梯轿厢每天擦拭2次;操作板面每天消毒1次;每月对电梯门、壁保养1次。

2、楼外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2次,干净整洁;绿地无垃圾、纸袋等杂物;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适时进行清扫;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1次;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满溢现象;垃圾桶、果皮箱每天清洁2次,夏季每天进行消毒。

公共秩序维护

1、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仪容仪表整洁规范,当值时立岗不倚不靠,语言文明规范;配备对讲装置;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2、门岗:各出入口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7:00-19:00立岗,并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对外来机动车实行询问登记。

3、巡逻岗: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

4、车辆管理:引导机动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停放有序;非机动车停放整齐。

绿化养护

1、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草坪适时修剪,高度不应超过10公分。

2、树冠完整美观,无枯枝死杈。

3、绿篱修剪及时,适时补种无缺株。

4、根据气候和季节状况,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5、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保持树木花草正常生长。

6、适时采取植物防冻保暖措施,扶正加固。

共用部位养护

1、维修养护制度:在工作场所公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度,执行良好,有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2、小区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保持完好齐全、规范美观,有缺损及时更换修补。

3、房屋外檐:每周巡查一次,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4、楼梯扶手、门窗:每周巡查一次,保持楼内公共部位门窗玻璃、配件完好,开闭灵活。

5、楼内墙地面、顶面:每周巡查一次,遇有损坏适时修补。

6、雨水井、化粪井:每月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

7、场地、道路:每月巡查一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发现损坏按规定修复。

8、安全标识:每天巡查一次,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识,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9、围墙:每周巡查一次,保持围墙完好,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10、楼道灯:接到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后2小时内修复,完好率98%以上。

二级收费标准

0.90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税、费 )浮动幅度在20%上下合法有效

综合管理

1、服务中心: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计算机等办公设施。

2、管理服务人员:小区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管理人员服装统一、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规范、文明服务;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3、服务时间:每天24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4、日常管理与服务:

(1)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2)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绿化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物业服务合同签订规范,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4)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0%以上;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

(6)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7)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8)每年进行一次业主满意度测评,覆盖率达到70%以上,对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适时整改;

(9)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0)每年第四季度将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报告提交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内公告;

(11)公示场地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

(12)节假日进行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社区活动。

清洁卫生

1、楼内公共区域:地面每天清扫1次;墙面无乱悬挂等现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天擦拭1次;门窗玻璃每月擦拭1次;消防栓、标识牌等设施每月擦拭1次;电梯轿厢每天擦拭1次;操作板面每月消毒1次;每季度对电梯门、壁保养1次。

2、楼外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绿地无垃圾、纸袋等杂物;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其干净整洁无杂物;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适时进行清扫;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月擦拭2次;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1次;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满溢现象;垃圾桶、果皮箱每天清洁1次,夏季每天进行消毒。

公共秩序维护

1、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仪容仪表整洁规范,当值时立岗不倚不靠,身体挺直,语言文明规范;配备对讲装置;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2、门岗:各出入口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7:00-19:00立岗,并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对外来机动车实行询问登记。

3、巡逻岗: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每3小时巡查一次,夜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

4、车辆管理:引导机动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停放有序;非机动车停放整齐。

绿化养护

1、草坪及地被植物适时修剪,高度不应超过15公分;绿地整洁,无杂挂物。

2、树冠基本完整,无枯枝死杈。

3、绿篱枝叶正常,整齐一致。

4、根据气候和季节状况,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5、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保持树木花草正常生长。

6、适时采取植物防冻保暖措施,扶正加固。

共用部位养护

1、维修养护制度:在工作场所公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度,执行良好,有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2、小区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保持完好齐全、规范美观,有缺损及时更换修补。

3、房屋外檐: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4、楼梯扶手、门窗:每半月巡查一次,保持楼内公共部位门窗玻璃、配件完好,开闭灵活。

5、楼内墙地面、顶面:每半月巡查一次,遇有损坏适时修补。

6、雨水井、化粪井:每季度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

7、场地、道路:每季度检查一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

8、安全标识等:每周巡查一次,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识,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9、围墙:每半月巡查一次,保持围墙完好,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10、楼道灯:接到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后3小时内修复,完好率95%以上。

三级收费标准

0.70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税、费 )浮动幅度在20%上下合法有效

综合管理

1、服务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办公家具。

2、管理服务人员:小区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3、服务时间:每天有工作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受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4、日常管理与服务:

(1)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2)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绿化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物业服务合同签订规范,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4)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1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80%以上;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

(6)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7)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8)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70%以上;

(9)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0)每年第四季度将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报告提交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内公告;

(11)公示场地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

清洁卫生

1、楼内公共区域:地面每天清扫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周擦拭2次;门窗玻璃每月擦拭1次;消防栓、标识牌等设施每季度擦拭1次;电梯轿厢每天擦拭1次;每半年对电梯门、壁保养1次。

2、楼外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其干净整洁无杂物;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适时进行清扫;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月擦拭2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满溢现象;垃圾桶、果皮箱每周清洁2次,夏季每周进行2次消毒。

公共秩序维护

1、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2、门岗: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其中7:00-9:00、17:00-19:00立岗,边门定时开放设有专人看管,做好交接班记录。

3、对外来机动车实行询问登记,停放有序。

4、巡逻岗: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其中夜间巡逻不少于4次,做好巡查记录。

绿化养护

1、草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

2、树木无明显枯枝死杈。

3、根据气候和季节状况,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4、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病虫害现象不明显。

5、适时采取防冻保暖措施。

共用部位养护

1、维修养护制度:在工作场所公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度,执行良好,有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2、小区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保持完好齐全、规范美观,有缺损及时更换修补.

3、房屋外檐: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4、楼梯扶手、门窗: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楼内公共部位门窗玻璃、配件完好,开闭灵活。

5、楼内墙地面、顶面:每月巡查一次,遇有损坏适时修补。

6、雨水井、化粪井:每半年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

7、场地、道路:每半年检查一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8、安全标识等:每月巡查一次,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识,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9、围墙:每月巡查一次,保持围墙完好,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10、楼道灯:接到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后3小时内修复,完好率90%以上。

四级收费标准

0.50元 /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 )浮动幅度在20%上下合法有效

综合管理

1、服务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办公家具。

2、管理服务人员:小区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3、服务时间:每天8小时有工作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受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4、日常管理与服务:

(1)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2)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绿化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物业服务合同签订规范,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4)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1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80%以上;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

(6)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7)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8)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70%以上;

(9)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0)每年第四季度将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报告提交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内公告;

(11)公示场地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

清洁卫生

1、楼内公共区域:地面每天清扫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周擦拭1次;门窗玻璃每季度擦拭2次;消防栓、标识牌等设施每半年擦拭1次;电梯轿厢每天擦拭1次。

2、楼外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适时进行清扫;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季度擦拭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满溢现象;垃圾桶、果皮箱每周清洁1次,夏季每周进行1次消毒。

公共秩序维护

1、人员要求: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2、门岗: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边门定时开放设有专人看管,做好交接班记录。

3、对进出车辆进行疏导,停放有序。

绿化养护

1、草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

2、树木无明显枯枝死杈。

3、根据气候和季节状况,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4、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病虫害现象不明显。

5、适时采取防冻保暖措施。

共用部位养护

1、维修养护制度:在工作场所公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度,执行良好,有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2、小区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保持完好齐全、规范美观,有缺损及时更换修补.

3、房屋外檐: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4、楼梯扶手、门窗: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楼内公共部位门窗玻璃、配件完好,开闭灵活。

5、楼内墙地面、顶面:每月巡查一次,遇有损坏适时修补。

6、雨水井、化粪井:每半年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

7、场地、道路:每半年检查一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8、安全标识等:每月巡查一次,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识,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9、围墙:每月巡查一次,保持围墙完好,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10、楼道灯:接到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后3小时内修复,完好率90%以上。


·一、无私生子证明可以起诉抚养问题吗?
      一、无私生子证明可以起诉抚养问题吗 私生子没有证据证明亲子关系不可以起诉,建议先去做一个亲子鉴定,否则法院不予立案。 私生子抚养权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 (一)男女协商解决 解决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男女协商解决,因为通过协商解决私生子的抚养...


·精神病婚姻无效怎么判定?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无效婚姻的情况,你结婚的要求在我国《民法典》中有详细的规定,在一些特定的条件下结婚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强制性进行结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经常所说的无效婚姻。那精神病婚姻无效怎么判定?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精神病婚姻无效怎么判定? 《...


·什么是重婚罪,怎么判刑
      一、什么是重婚罪,怎么判刑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


·离婚后发现对方出轨
      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内出轨在一年内还是可以提出赔偿请求的,具体情况包括以下几方面: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2、无过错方作为原...


·法律规定小三能够起诉重婚吗
      法律规定小三能够起诉重婚吗?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小三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5条规定,对...


·一、彩礼嫁妆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一、彩礼嫁妆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彩礼嫁妆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是都有可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到婚...


·结过婚的有精神病的可以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


·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有哪些
      夫妻双方的财产有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近年来,新婚姻法也就是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对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有效的解决了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婚姻法中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有哪些。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


·一、如何让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有效?
      一、如何让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有效?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依据...


·孩子8岁离婚怎么判
      看具体情况定。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