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济青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济青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许多人想要知道关于济青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济青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济青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以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分局关于万家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为例,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一起来阅读文章内容吧!

为提供给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项目用地,拟征收万家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劳动人事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万家村土地位于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2.466公顷,其中:农用地2.466公顷(水浇地2.1517公顷、果园0.2601公顷、农村道路0.040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137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其中: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为 99 万元/公顷,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 118.8 万元/公顷。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88.1591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潍政办发〔2015〕1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和数量,依据各方签字确认的《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为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282.0809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2.7230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88.1591万元,由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拨付到村委会,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

(二)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 15000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55.4849万元,由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局会同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7年4月24日起,至2017年4月28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听证,听证申请书送至我局办公室,由我局按规定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文章内容的阅读,相信您对于济青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应该已经有所了解,济青高铁途径万家村、庞家村等多个村庄,每个村庄情况不同,征地面积也不一样,但是每个地方政府都有相关的处置方案和安置意见,文章内容有限,您详情还可咨询中国高速。








·关于租售同权目前并没有在全国各地都正式实行,因为租售同权的这
      关于租售同权目前并没有在全国各地都正式实行,因为租售同权的这一概念是由广州市政府率先提出的。租售同权对于租房群体和房地产市场来说无疑是一项重大的改革措施,有一些省市也相继效仿推出租售同权的政策。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成都市租售同权的意思是什么? 一、成都市租售同权的意思是什么?...


·河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对于征地补偿的问题,肯定我国各省制定的征地补偿的标准,对于农村和城市还是有所差别的。毕竟农村的发展不比城市。但是,其实农村的征地补偿的类别是比较多的,因为毕竟农村是有农业用地的。与此同时,各地政府制定的农村的征地补偿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具体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


·有土地使用证拆迁院子怎么算
      有土地使用证拆迁院子怎么算 一、补偿金类目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


·国家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各是多少
      国家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1...


·广东梅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梅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城镇化是近年来各地城市发展的趋势,广东梅县也加快城市建设,在城市扩张的时候,对郊区的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有的农村房屋还被拆迁。政府部门是有权征收土地的唯一部门,在征地过程中,要解决好征地补偿这个很多人关注的焦点。那么,广东梅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证能借贷吗?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证能借贷吗?1、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贷款的。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集体土地和国家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主管...


·土地使用权归属纠纷的处罚方法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归属纠纷的处罚方法有哪些?土地权属争议调处要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从维护争议双方共同利益出发,在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过程中,以现行法律法规及《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为依据,严格按照受理、调查、调解、处理等程序,及时化解矛盾,将矛盾解决在基层,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如果土地承包合同中一方死亡另一方违约咋办
      如果土地承包合同中一方死亡另一方违约咋办 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现今农村大多数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而留在家里的老人也没有多大的能力可以去种地,因此,一方面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为了土地可以充分得到利用,因此,就出...


·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现在还生效吗?
      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现在还生效吗?土地在进行使用或者是转让时,首先是要确定土地的使用权的。但是土地的性质不同,所属的条例与规定也不同。就比如说是城镇土地想要按照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出让或者是转让,那么此条例还生效么?跟随我们一起来进行了解一下吧。...


·国有土地使用证院子为黑线存在的那些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证院子为黑线存在的那些问题?现在新买的房子一般都是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像以前的老房子一般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不过很多老房子后续也补办了土地使用证,但也不是所有都能补办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院子为黑线存在那些问题呢?。下面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院子办证以及拆迁补偿的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