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知识关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交通事故中60岁的误工费法院是否支持?
      一、交通事故中60岁的误工费法院是否支持? 符合规定的话法院都会支持的,交通事故中60岁以上的老人也是有误工费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当事人解决赔偿问题的重要依据,根据受害人伤情的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不同。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一、醉驾没在现场交警可以使用监控录像作为证据吗?
      一、醉驾没在现场交警可以使用监控录像作为证据吗? 驾驶员醉驾交警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不可以使用监控作为定罪证据,就算是有相关人员举报驾驶员醉驾,随后交警进行调查的时候,只要经抽血化验出来的结果并没有达到醉驾的标准,那举报人的举报就不可被采信。因为,醉驾最关键的证据就是血液测量结果,...


·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吗?
      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的规定,...


·车墩镇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方案
      车墩镇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方案 车墩镇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11]642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驾的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驾的标准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驾的标准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


·最新商业车险的类别都有哪些
      最新商业车险的类别都有哪些?1、车辆损失险(主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与第三者刚相反是顾自己的,如果您爱惜自己的车就要买。2、第三者责任险(主险)属强制性保险,车年审...


·劳动者要交的税包括哪些
      劳动者在上班期间会取得各种各样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年终奖等等。其中大部分都是需要纳税的,那具体来说,劳动者要交的税包括了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工资 工资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


·一、醉驾出交通事故全责吗?
      一、醉驾出交通事故全责吗?作为车主绝大多数都知道酒后驾车是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的,被交警抓到的话,是需要进行相关的处罚。很多人就自然以为酒后驾车如果出事故肯定就是要负全责,其实并不是的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就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要认定谁为全责,一般有交警来认定,通常情况有...


·交通违法行为哪些会被拘留
      交通违法行为哪些会被拘留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


·一、交通事故人伤责任认定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责任认定期限是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条链接:〈道路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