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案通报的目的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国家赔偿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是时有发生的,为了是社会主体的权益得到保障,各司法机关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必须遵守既定的法律规定,审理结束后,也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通报,很多人不能理解国家赔偿案通报的目的是什么,所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一、国家赔偿案通报的目的是什么?为了让其他的国家机关引以为戒,减少国家赔偿案件的发生率。二、国家赔偿方式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国家赔偿方式,是指国家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形式。我国国家赔偿法之所以采取这种方式,主要是出于以下目的:1、国家确立赔偿制度的目的在于更有效保障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使其在受到国家机关的侵害后能得到相应的补救。因此,原则上应当是“同等损害、同等赔偿”。采用以金钱赔偿为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为辅的方式,能保证受害人得到与其所受损害相当的充分的赔偿,避免由于方式单一造成的局限性,使受害人从数量、质量、程度、类型上得到真正的救济。2、以金钱赔偿为主,以其他方式为辅的赔偿方式充分考虑了效率要求。国家机关承担着国家运转的各项职能,为保证公务的正常履行,赔偿方式力求便捷易行.以避免国家机关陷入繁琐的个案纠缠之中而贻误公务。在国家赔偿中,采取金钱赔偿方式,简便易行,受害一方也可迅速得到救济,免去旷日持久的诉讼纠纷。金钱赔偿。所谓金钱赔偿,即将受害人的各项损失计算成金额,以金额折抵受损害人的损失。无论是对财产损失,还是对精神损害、人身损害的赔偿,都可以采用金钱赔偿形式。国家赔偿法把金钱赔偿规定为主要原则,是由其本身的特点决定的。(1)金钱赔偿适用的范围非常广泛,几乎适用于任何损害的赔偿,无论是物质损害还是精神损害,也无论是对人身权或对财产权的损害,金钱赔偿都具有其他责任形式无法替代的优势。(2)金钱赔偿便于操作。金钱赔偿一般都有固定标准,便于实施,可以避免双方因标准不一达不成共识而难以实施的可能。正因为如此,金钱赔偿在国家赔偿方式中居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3)人身损害的金钱赔偿。一般来说,对人身造成的损害是难以用金钱来直接赔偿的,因为人身权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但是在损害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除了对仍在继续的损害停止侵害外,尚没有比金钱赔偿更为适合的赔偿方式。这是因为一旦发生人身损害,特别是劳动能力的部分或全部丧失时,原本可以得到的收人可能减少或者丧失,法定扶养义务无法履行;同时还要为消除病痛或恢复健康或安葬支付的费用等。受害人遭受的这一系列的财产损失,只能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填补受害人因不法侵害造成物质上的损失。此外,人身不但是物质利益的载体,还是精神、情感等精神生活的载体,金钱补偿可以使受害人的精神得到安慰。从这些意义上来说,人身损害适用金钱赔偿的方式是适合的。(4)财产损害的金钱赔偿。任何财产都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都可以折算成一定的金额,然后再给予相应的赔偿。例如某企业的一批进口原材料被行政机关违法查封扣押,在此期间.该原材料发生变质,在计算损失时,可以按国家规定的价值折算成金额,由国家给予赔偿。财产损失的几种形式,如物的灭失、盈利之丧失等都可能通过金钱进行赔偿。但是,如果采用其他方式更便捷易行,则适用其他赔偿方式。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各司法机关必须将实情进行通报,此举可以维护权益受到侵害的主体的权益,也能使其他国家机关引以为戒,减少国家机关实施亲侵权行为的发生,继而减少国家赔偿案件的发生。



·一、离婚财产分割后悔合理的情况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后悔合理的情况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后悔合理的情况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二、后悔协议离婚时约定的...


·老公出轨离婚财产应如何分割?
      老公出轨离婚财产应如何分割?《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


·办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同意离婚,并就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草拟离婚协议书,双方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达成协议,可以准备上述资料并草拟起诉状,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的确破裂,...


·奸淫幼女罪与强奸罪的界限是什么?
      奸淫幼女罪与强奸罪的界限是什么强奸罪与奸淫幼女罪的区别是:1、侵害的客体不同。强奸罪侵害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而奸淫幼女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因为幼女正在发育成长时期,对社会生活中的许多事物缺乏辨别能力,既不知道性交行为的性质和可能产生的结果,也不可能真正...


·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由于军人职位的特殊性,因此我国法律对军人的婚姻是做了特别的保护的,如果军人的配偶想要和军人离婚,是必须经过军人本身的同意才行。那么,当丈夫是军人时,到底该怎么离婚了?我们下文做了详细介绍,请阅读下文。 一、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 与现役军人离婚的条件是——必须经军人同意后才能离...


·当下我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
      当下我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但是仍有一些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或是双方中其中一方不同意,想要离婚却离不成,我觉得,这可能需要法律的手段来介入,那么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夫妻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呢?我们来看一下国家的法律法规,它明确了一系列夫妻一方想要通过提起诉讼离婚的各种条件。对此,我国《...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


·双胞胎离婚后的抚养权怎么判?
      双胞胎离婚后的抚养权怎么判?离婚案中双胞胎按照有利于孩子日后健康生活的基本原则来进行一个具体的判决,当然如果说是有多个子女的话,通常情况下一方各在一个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这样对于双方来说也是非常公平的。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法院一般会判决随女方生活。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


·父母遗弃子女多久算遗弃罪
      抚养孩子赡养老人是我们所承担的责任,我们不能丢掉这些责任。遗弃孩子的行为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还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有的人觉得这只是家庭问题,这显然是不对的。这还涉及到法律责任。那么父母遗弃子女多久算遗弃罪? 一、遗弃子女多久是遗弃罪?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


·怎样进行结婚登记,结婚登记程序是什么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在我国成为正式夫妻的唯一途径。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应该都不知道怎样进行结婚登记。具体会有哪些步骤。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一、结婚登记程序包括哪些?结婚登记程序大致可以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二、怎样进行结...


·起诉离婚一审开庭程序有哪些?
      我们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有很多相关手续其实在实务当中的践行程度根本不像书中所说的那么简单,并且有些当事人甚至在离婚的时候在开庭时根本控制不了情绪,那么起诉离婚一审开庭程序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普通程序 1、起诉,递交诉状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纳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收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